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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高考录取分数线,2019年高考录取分数线辽宁省
tamoadmin 2024-07-24 人已围观
简介1.2019年高考分数内蒙古为什么下滑了2.2021年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3.辽宁:大连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4.辽宁:大连工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5.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6.辽宁工业大学2023分数线509分。1、辉南县第一中学原名辽东省辉南县初级中学,是1952年由辽东省拨款修建的,1956年改名为辽东省辉南县第一中学,为辉南县第一所完全中学。2、根据辉南一
1.2019年高考分数内蒙古为什么下滑了
2.2021年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3.辽宁:大连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4.辽宁:大连工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5.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6.辽宁工业大学2023分数线
509分。
1、辉南县第一中学原名辽东省辉南县初级中学,是1952年由辽东省拨款修建的,1956年改名为辽东省辉南县第一中学,为辉南县第一所完全中学。
2、根据辉南一中学校查询,2020年公布的录取分数为509分,相较于2019年公布的录取分数538分,降低了29分。
2019年高考分数内蒙古为什么下滑了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22.8万平方米(约合1840.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4平方米;生师比17.1;专任教师1373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8.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129.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384.7元;图书232.2万册,生均图书92.4册。
二、说明
1.学校招生综合考虑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历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预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在使用预留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在批次投档前投入使用。
学校招生按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执行。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英语、翻译专业。
(2)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英语,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入校后因语种问题无法完成学业,学校不予调整专业:汉语国际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专升本)、软件工程(含专升本)、网络工程、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含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含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含中外合作办学)。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以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以上本科学生达到沈阳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
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及《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如在学年第一学期内发生的,全额退回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第二学期内发生的,退还一半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住宿费按月退还。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省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人、二等2750元/学年·人。以上奖助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助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学金300元/学年·人。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生效。
(3)生源地信用助学: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为8000元。
六、国际交流合作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是沈阳师范大学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实施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取“4+0”和“2+1+1”模式,即学生可在国内学习中美双方全部课程从而获得中美双学位,也可在国内学习2年,到美国学习1年,再回国学习1年,获得中美双学位。
1.在辽宁省本校同批次录取。
2.如果选择“2+1+1”模式,学生在二年级结束时所修完的美方课程和英语类课程平均分80分以上,可自愿申请赴美方合作校学习一年,四年级时回国继续学习。
3.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平均绩点达到2.0),符合毕业及授予学位的条件者,可获沈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同时获得美国富特海斯州立大学的BBA,即商业管理学士学位。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学校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调整。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艺术类、体育类:按各省招考办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中戏剧美术设计、美术学(师范)、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音乐学(师范)、表演(戏剧与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侧重于服装表演)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类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我校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各专业在辽宁省将按物理学科类或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分别投档。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2)体育类:投档考生按辽宁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我校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进档后,我校根据录取原则,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录取原则:
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我校划定文化和专业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专项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对具备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分别降低50分和30分录取。
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戏剧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3)辽宁省农村专项
录取批次: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次
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6574436
024-86592067(传真)
024-86592982(监督)
招生网址: ://zs.synu.edu.cn
2021年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9年高考分数内蒙古下滑了是因为教育水平落后。因为内蒙古大多是以放牧为生,地域辽阔但是生活十分不便利,很多高学历的老师不愿前往教学,造成了内蒙古的教师差,教育水平落后,所以2019年高考内蒙古分数线下滑了。
辽宁:大连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柏叶30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生师比21.1%;专任教师99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17.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507.3元;图书15.2万册,生均图书63.2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0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特别说明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可填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3.学校招生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执行。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选考科目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
三、专业设置说明
注:2021年新专业学费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住宿费:200元/学年。注:住宿费暂定,按申报标准收取,待批复后多退少补。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学费的减免
(一)奖学金政策
1.五年制高职第五学年、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2.五年制高职第五学年,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省奖学金8000元/生/年,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3.学校奖学金:三年制中职、五年制高职第一、二、三学年在校期间: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三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职第四、五学年在校期间: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
(二)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三年制中专、五年制高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学年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三年制高职第一、二、三学年和五年制高职第四、五学年在籍在校学生享受高职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比例约为在校高职学生的15%,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2.学校助学金:学校每年根据规定在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资金设立学校资助资金,并将其中部分资金用于设立学校助学金,帮助解决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享受学校助学金的具体人数和金额根据当年申请人数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数额,并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生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综合确定。
3.国家助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三年制高职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到学生户口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
(三)学费减免政策
1.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辽教发〔2017〕89号文件),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注册就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辽宁户籍)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执行。
2.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辽财教〔2012〕915号)文件精神,三年制中专、五年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四)以上奖、助学及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国家、省及学校政策执行。
六、获奖说明
1.2014年获得“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院残工委);
2.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3.辽宁省特殊教育系统先进单位(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的相关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实行分数优先、择优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理科依据数学、语文、英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24791718
学校网站: ://.lntjsz
辽宁:大连工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特别说明
根据教育部等主管机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招生。学校本科预留不超过1%,按照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及使用程序执行。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执行。
语种限制: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三、招生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宿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③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人,国家助学金二等3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三等2500元/人(依国家有关政策适当调整);④大连市奖学金(6000元/人);⑤校内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⑧临时性困难补助;⑨学费减免。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大连大学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和旅游管理2个本科教育项目,2013年通过教育部评估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复核。用3+1办学形式,即:前三年在国内读书,最后一年在国外读书,通过双方大学毕业和学位审核后,可分别获得大连大学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及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商学士学位证书。若学生在最后一年不出国,可在大连大学继续完成其本科学习,通过毕业和学位审核只获得大连大学毕业证书及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各省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招生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录取时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各省(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文史类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分高者;理工类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分高者;不分文理科类考生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分高者。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取“招生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安排专业。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填报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6.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和会计学3个专业按照工商管理类招生。工商管理类学生入学后,在第二学期进行专业修读志愿申报。学院依据学生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在大类内确定专业,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专业学习。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所得的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
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运动训练专业
①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②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进行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较高者(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
八、****
1.联系电话:0411-87403633
0411-87403115(中外合作办学)
2.邮政编码:116622
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4.学校网址: ://.dlu.edu.cn
://ic.dlu.edu.cn/ (中外合作办学)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详细了解招生政策。
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大连工业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0.6万平方米(约合758.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5平方米,生师比18%。专任教师862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942.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8379.5元。图书89.9万册,生均图书48.2册。
二、招生安排
1.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地生源变化情况和生源质量、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重点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及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外省招生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向农村贫困地区、教育援疆地区倾斜。
2.学校拟安排普通类专业预留的比例为1%、艺术类专业预留的比例为5%。在使用预留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
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公告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4.对于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可编制“0”,以便校考合格考生可以正常填报志愿,若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5.英语、日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工商管理、人力管理、物流管理专业学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海洋开发技术、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学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为英语;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课程均有英方教师进行教学,用全英文授课,学生需具备良好的英语基础;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专业课程由中英双方教师共同承担,英方负责的专业课程用全英文授课,学生需具备良好的英语基础。
6.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7.招生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执行。
三、专业设置
注:1.表中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2.机械类和设计学类按专业大类招生,所包含专业不再分设招生。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等收取标准
学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依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建有完善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健康个性发展的激励机制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机制,设有多项奖、助学金,主要奖励资助标准为: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
(4)辽宁省奖学金:8000元/年/人。
(5)大连工业大学综合奖学金:普通类专业一等2000元/年/人、二等800元/年/人、三等4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一等3000元/年/人、二等1500元/年/人、三等600元/年/人。
4.学校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提供便利。生源地信用助学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设立的助学,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获批后用于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5.学校通过勤工助学、学费减免、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入学绿色通道和临时性补助等多种形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1.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自2011年起与世界百强大学——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专业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原则上与学校其他艺术类专业在各省份同批次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
(2)项目以“4+0”模式实施,学生可在国内学习完成四年全部课程,也可以“2+2”模式在国内学习完成前两年课程后,经本人自愿申请、学校考核合格并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到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继续学习。
(3)学生选择以“4+0”或“2+2”任一模式学习,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均可获得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自2020年起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合作举办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专业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原则上与学校其他专业在各省份同批次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
(2)项目以“4+0”模式实施,学生在国内学习完成四年全部课程。
(3)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可获得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格林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2.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4.学校在投档过程中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但在安排专业时使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5.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6.学校制定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满分按150分折算):
(1)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为60分;
(2)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90分。
7.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进行专业录取。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取“招生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安排专业。
(3)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综合”成绩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理综合”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科类或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总分”、“数学”、“语文”、“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8.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美术类专业只录取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
表演专业在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等九省份,录取参加表演(服装表演)类省级统考和我校校考均合格的考生,其余省级统考不涉及的省份录取参加我校校考合格的考生。
(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专业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折算综合成绩时,文化课成绩满分按照750分进行折合;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满分按照300分进行折合。
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①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2+专业课成绩。
②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校考专业课成绩。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只填报任意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并填报服从调剂志愿,则认为允许被调剂至另外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如考生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即使填报服从调剂志愿,也不会被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八、附则
1.招生咨询渠道:
(1)咨询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2)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801室)
(3)电话:0411-86323661
(4)电子邮箱:zsbgs@dlpu.edu.cn
(5)网站: ://zsb.dep.dlpu.edu.cn
(6)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7)抖音平台号:11246948
2.招生申诉渠道:
(1)申诉部门:大连工业大学综合监察室
(2)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922室)
(3)电话:0411-86323813
(4)电子邮箱:jjjc@dlpu.edu.cn
(5)网站: ://jiwei.dep.dlpu.edu.cn
3.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各省份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或各省份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4.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5.本章程经辽宁省教育厅核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工业大学2023分数线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在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湖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柳树南街1号)办学的专业有:
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广告学、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教育技术学(师范)、数字媒体艺术、历史学(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旅游管理、法学、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2)在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办学的专业有:
小学教育(师范)、教育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心理学(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会计学、化学(师范)、药物化学、物理学(师范)、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水文与水工程、日语(师范)、日语、法语、俄语、英语(师范)、翻译、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美术学(师范)、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8.0万平方米(约合1319.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6平方米;生师比19.2;专任教师118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4.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698.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806.6元;图书203.4万册,生均图书76.5册。
二、招生安排
1.招生
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招生最终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执行。我校预留的使用,按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文件精神执行,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2.语种要求
(1)英语(师范)、翻译、法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日语(师范)、日语专业招日语、英语考生。
(3)俄语专业招俄语、英语考生。
(4)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3.男女生比例要求
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4.选考科目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公示文件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600、9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我校依据转发《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年及学校补助金;
(3)组织自励自强大学生和自强之星评选;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每年9月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进行认定和公示。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 联合办学的专业。引入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教学体系,全英文授课。
1.在辽宁省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二年级课程结束时(GPA成绩不低于2.5分),可自愿选择全程在国内学习或者申请去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继续后两年的学业。
3.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及授予学位条件,可获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我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类各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我校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时,我校再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的考生。
特殊投档要求说明:
(1)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用全英文授课。
(2)国际商务专业用中英文授课。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照“各专业招生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4)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为准。
(5)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高校(专业)须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合格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依据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如下:
对于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或出现无法区分排序的情况,我校文史类(或首选历史学科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工类(或首选物理学科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类和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及相应科类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于特殊专业(如定向、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对等交换、定向协作、农村专项、保送、高水平运动队等)的录取依据国家及相关省(区、市)文件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艺术类录取办法
我校2021年在各省(自治区)均不设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录取使用的专业课成绩为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使用的文化课成绩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高考控制分数线,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
我校2021年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和甘肃共12个省(自治区)设有艺术类招生。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已公示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省(区)的录取办法如下:
①河北省
我校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唢呐)、音乐表演(竹笛)、舞蹈学(师范)、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河北省本科提前批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专业按以下方式录取:
音乐表演(唢呐)、音乐表演(竹笛)、舞蹈学(师范)、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内蒙古自治区
我校艺术类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照“各专业招生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各专业按以下方式录取: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排序。
③辽宁省
我校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古典打击乐)、音乐表演(民族打击乐)、音乐表演(二胡)、音乐表演(古筝)、音乐表演(琵琶)、音乐表演(扬琴)、音乐表演(中阮)、音乐表演(竹笛)、音乐表演(大提琴)、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专业按以下方式录取,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动画、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演、舞蹈学(师范)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古典打击乐)、音乐表演(民族打击乐)、音乐表演(二胡)、音乐表演(古筝)、音乐表演(琵琶)、音乐表演(扬琴)、音乐表演(中阮)、音乐表演(竹笛)、音乐表演(大提琴)专业:按“专门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黑龙江省
我校艺术类专业(音乐学(师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批A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专业按以下方式录取:
音乐学(师范)、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3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山东省
我校艺术类专业(动画、公共艺术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统考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专业按以下方式录取:
动画、公共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数(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30%计算),根据综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未公示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省(区)的录取办法为:按照各省(自治区)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表演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文理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我校2021年艺术类各专业在各省(自治区)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2)体育类(体育教育(师范)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2021年在河北、辽宁、山东和河南省共4个省份设有体育类招生。考生须符合体育专业报考条件及体检标准,并参加生源省份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体育类高考控制分数线,我校体育类各专业在各省的录取办法如下:
①河北省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在河北省本科提前批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该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辽宁省
体育教育(师范)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专业按以下方式录取,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山东省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在山东省体育类常规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该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河南省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在河南省提前批体育本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该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70%]),按公示计算出的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我校2021年体育类各专业在各省(自治区)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3)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办法
学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4)保送录取运动员录取办法
学校保送录取运动员录取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第六部分保送录取运动员相关规定执行。
(5)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办法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6)辽宁省农村专项录取办法
2021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八、其他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教师资格的获得,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本简章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九、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82158993
传真:0411-8215988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116029
招办网址: ://zsb.lnnu.edu.cn
学校网址: ://.lnnu.edu.cn
录取分数线540。
辽宁工业大学简称“辽工大”,创办于1949年,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取得单位,也是首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全国义务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示范高校。
辽工大是一所在双非大学中水平较高的大学,无论是在全国高校中的排名,还是教育部学科评估等方面,辽宁工业大学都有着相对不错的成绩。
辽宁工业大学在全国的排名:
在2021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辽宁工业大学位于第270位;在校友会2021年中国大学排名中,辽宁工业大学位于第318位;在中国科教网2021中国大学排名中,辽宁工业大学位于第342位。
综合国内多个大学排行榜的数据可知,辽宁工业大学在全国的排名为270~342名之间,在全国2756所大学中排名靠前。所以,辽宁工业大学属于全国认可度较高的好大学。
辽宁工业大学的学校荣誉
辽宁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始建于1951年,历经“锦州工学院”“辽宁工学院”等发展阶段,2007年3月更名为“辽宁工业大学”。
学校2013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6年获批辽宁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获批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2017年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2019年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21年入选国家“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2021年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