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录取信息 录取信息

高考移民利益,髙考移民

tamoadmin 2024-05-27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移民”成致富通道 骗子3个月骗百万2.白居易也是高考移民!中国古代的科举冒籍现象有多严重?3.高考移民的惩罚制度4.洛阳高考移民:从潜规则到反规则5.衡中校长之子因涉嫌高考移民而取消高考资格,事件的背后舆论的力量有多大?6.被发现“高考移民”的还能再参加高考吗?7.高考移民怎么界定8.最近那个城市出台了异地高考的政策,对考生有什么好处?以前是这样的你看一下哈异地高考“2013年我市普通高

1.“高考移民”成致富通道 骗子3个月骗百万

2.白居易也是高考移民!中国古代的科举冒籍现象有多严重?

3.高考移民的惩罚制度

4.洛阳高考移民:从潜规则到反规则

5.衡中校长之子因涉嫌高考移民而取消高考资格,事件的背后舆论的力量有多大?

6.被发现“高考移民”的还能再参加高考吗?

7.高考移民怎么界定

8.最近那个城市出台了异地高考的政策,对考生有什么好处?

高考移民利益,髙考移民

以前是这样的

你看一下哈

异地高考

“2013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需按照教育部工作规定,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制定、发布。据了解,我市尚未接到教育部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请随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北京市2013年高考报名于12月1日至5日进行网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称,《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已明确报名条件。报名参加北京2013年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外地转京户口限于2012年12月5日前在京落户者。

山东

2014年起山东允许非户籍考生就地高考

山东发布《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决定从2014年起稳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定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7]

实际意义不大

1、设置一定门槛条件:有高中段完整学习经历方可报名;

异地高考

2、山东省分数线远高其他省份,对外省考生吸引力不大。[7]

国内最早放开“异地高考”政策的山东省将于2014年度高考首次接纳非户籍考生。山东省教育厅总督学徐曙光介绍,非户籍考生在山东参加高考必须符合几个条件,首先必须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次必须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再次必须是具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总数预计不超过1.5万人。

在2012年被视为“异地高考”破冰之年后,2014年正式踏入“异地高考”第一年。最受关注的北京、上海等地也出台了具体方案。[8]

福建

两年后将率先放开“异地高考”

福建省教育厅发出消息,从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专家认为,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异地高考”是种稳妥的做法,但推进异地高考仍需要考虑协调好本地生源与外地生源的利益等问题。

广东

三年内试行异地高考 “僧多粥少”背后的博弈

7月,广东省政府颁布《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2

异地高考

—2014年)》,明确规定在2014年前,广东将试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在输入地就读学校参加中考、高考,探索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接受外省户籍考生的入学申请。这意味着,广东将在3年内试行让外地学生在粤中考、高考,在广东就读中学的外地学生不必再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

广东异地高考政策出台

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正式向社会公布,广东从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2014年起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广东借考,2016年起可在广东参加录取。作为异地高考的重要配套政策,各地市异地中考政策将于2013年3月底前出台。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广东的“异地高考”政策将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我省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我省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第二步,2014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新办法

而最新《办法》与“三步走”内容一致,实施时间、所设条件相比都没有变化。

在最新《办法》“第三步”的条件阐述中,仍然规定:符合参加高考升学考试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不过,《办法》对“随迁子女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表述略作修改,加上“或”字,改为“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而《办法》在其他相关条文中,相关称谓也表述为“父亲或母亲”,使条件阐述更为清晰。[9]

广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广东省教育厅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新方案仍执行2012年“三步走”政策,明确随迁子女2016年起可报名高考,明确了“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标准。其中,在广东省合法租赁住房的,也属于有“合法稳定住所”,这意味着,细则正式实施后租房者若其他条件符合政策要求,其子女可在粤报名高考。[9-10]

河南

异地高考方案将适时发布

2012年7月5日,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为河南省高校的校长书记作了一场关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报告会。报告会上,杜玉波称,异地高考方案获国务院同意,将适时发布。

杜玉波表示,4部委即将出台一个“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意见,这个意见国务院已同意,将适时发布。意见将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城市资源承载能力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连续就学的年限来确定具体方案。

他透露,这个意见肯定会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布局、杜玉波还提出,自主招生高校应向农村地区倾斜,给农村考生更多上大学的机会。

我国有2.53亿农民进城务工,他们的子女也随迁进城或在流入地出生。据统计,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有1260.9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的有936.74万人。[11]

上海

居住证积分达规定值有望在沪高考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昨日发布消息,上海就《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

异地高考

意见。上海拟对居住证进行“积分制”管理,持《居住证》A证的人员,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中考、高考。这是四大直辖市中,首个对异地高考予以正式回应的城市。

上海居住证分C证和A证两类,只要在沪居住半年以上者就可以获得C证,但要取得A证不仅需要1年以上的居住年限,还需要达到规定的积分。C证持有人子女只能在上海就读中职学校,无权在沪高考,只有持A证者的子女才能就地高考。亦即只要父母积分不够,随迁子女就将丧失在沪高考的权利。由于上海明确规定只有缴纳社保才能获得居住证,上海也成为第一个在拟出台的异地高考方案中对随迁子女家长的社保缴纳情况作出明确要求的省市。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在上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上海市社会保险,且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A证,积分未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C证。《居住证》积分制,是指通过设置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的分值,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等指标组成。指标体系由市人社局会同发展改革、教育、卫生、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制定并调整公布。

安徽

高考无户籍门槛只要高中完整学籍

安徽省“异地中高考方案”21日公开征求意见,非安徽户籍学生只要有“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就可在安徽参加2013年高考,享受与安徽籍考生的同等录取条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防止“考试移民”。不过作为

异地高考

人口输出大省,“高考移民”的可能性并不大。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解释说,在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安徽参加高考的政策实施过程中,如果有考生为此到安徽来考试,由学生学籍所在地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才接受他考试。李和平说,在安徽省的外省籍高中学生约2000人,预计这些学生中有几百人在安徽参加高考。这对于安徽的几十万考生而言,影响不大。

之所以要求有三年完整的高中学籍,李和平说,因为是分省考试,分省命题,分省录取,如果在安徽没有接受三年完整的教育,他整个的教育的方式和方法与高考之间的距离可能会存在一些差距,这样不利于这个学生发挥他在高中阶段学习的水平。

此外,凡在安徽省具有初中学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样不受户籍限制,与学籍所在地的学生同等享有参加中考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权利。

湖南

湖南省异地高考中考实施办法24日正式出台

·报考门槛更低,手续更简便,实现外籍生源全覆盖,报考只须提供其父母的居住证

·本省户籍随迁子女高考报考,在学籍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均可

今天,备受关注的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和中考的实施办法正式出台。我省方案门槛更低,不仅实现了外籍生源的全覆盖,而且随迁子女报考手续更简便,只须提供其父母的居住证即可。

这个名为《湖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在广泛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办法》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实施办法》规定,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另外,湖南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既可在学籍所在地报考,也可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其报考时,需提供相应的学籍或户籍证明材料。

山西

2012年11月份,山西省尚未出台“异地高考”的相关政策,预计明年不会“破冰”。

山西省2013年高考报名的相关政策表明,高考报名仍限定为常住户籍在我省,并符合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外省籍考生因工作或学习需要申请在山西省借考的,须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同意后,方可在山西省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凡山西省户籍的考生不得在外省(市、区)借考。坚决杜绝“高考移民”考生报名。对外省迁入山西省户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执行2010年规定:考生单迁落户一年以上,且高中三年在我省就读;考生单迁落户不足一年,且小学、初中、高中均在我省就读;因购置商品房户口迁入一年以上。符合这些规定条件者,方可报名。省招考中心负责人表示,山西省并不是“高考移民”的热点省份,涉及的学生也并不多,异地高考在山西省可能暂不实行。[12]

江西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30日公布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该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在江西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享受与本省考生同等录取政策,该新政将于2014年开始实行。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称,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

该省规定,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外省籍考生可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学籍地(或居住地)县(区)招考办报名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江西异地高考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精神,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江西省就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随着异地务工人员规模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等升学问题日益突出。进一步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原则

按照“积极解决,条件准入,因地制宜”的总体原则,坚持有利于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三、具体政策

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享受与本省户籍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政策,自2014年开始实行。

四、报考办法

凡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考生,可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学籍地(或居住地)县(区)招考办报名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五、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各地招生考试委员会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及时了解随迁子女基本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外省籍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外省籍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重庆

2012年12月19日,市教委公布了重庆异地高考方案。从2013年开始,外来务工人员需在重庆有合法稳定工作和住所(含租赁),无社保纳税门槛,随迁子女需在重庆高中就读并具备三年完整学籍均可报考。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已经公布异地高考方案的省市都将从2014年开始实行,重庆市也成为全国最早实施异地高考方案的省市。

满足两条件可在渝高考

根据方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在重庆参加普通高考: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它报名条件。

“不管父母是在工地务工还是摆面摊,都算合法稳定的职业,只要能够提供所在街道或相关部门的证明即可。”周旭解释说,对于合法稳定的住所,租房者要能够提供房屋租赁证明。

方案还规定,对在重庆市中职就读的学生,报考对口高职本专科招生考试实行完全放开户籍限制,只要具备三年完整学籍,不论其父母是否来重庆,均可在重庆市报考。

在一些已经公布的外省市异地高考方案中,有的省市要求学生家长提供在当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记者注意到,重庆市的异地高考方案中,没有对此做出要求。“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情况,比如有些来打工的农民工可能还达不到纳税的条件,我们就没有设置这方面的门槛。”市教委主任周旭解释说。

河北

2012年12月21日,备受关注的河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出台。《方案》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河北省的高考报名条件作了详细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条件:学生有两年以上高中学籍,家长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就可报名

根据《方案》规定,流入河北省的随迁子女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同时提供家长《就业失业登记证》、居住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即可在河北省参加高考。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流入河北省的随迁子女在河北省报名参加高考后,与河北省考生享受同等的招生录取待遇。

此外,对于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方案》规定,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

浙江

2012年12月28日社会广为关注的浙江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升学政策,正式公布,并确定于2013年开始实施。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浙江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对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江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条件予以了明确。

浙江异地高考考生需具备的条件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取得在浙江省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的其它条件,在2013年起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具体要求,从高一年级开学时就在浙江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在省电子学籍系统进行高中电子学籍注册且按规定完成高中学业,中间不中断(因故经批准同意休学的除外)。

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时间和办法与本省籍考生相同。在网上报名后,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完整的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证明,到就学高中所在地进行高考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其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与浙江省户籍学生享受同样政策待遇。

在公众的翘首期盼下,官方划定的异地高考方案公布期限进入“最后一天”。包括京沪粤在内的14省区市已先后划定各自的“门槛”。其它省份的相关政策仍在制定中。

与其它省份相比,京沪粤三地的异地高考“门槛”明显更高。其中,北京和广东的方案都强调过渡和渐进。而上海,则一如此前多方预料,将异地高考与居住证制度挂钩。

北京的“过渡方案”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学生开始可以参加中职考试录取,2014年开始可以参加高职考试录取。大学本科部分的录取则尚未公布放开的时间表。此外,符合条件的外地考生还可在京借考,回原籍录取。

在上海,根据该市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持居住证A证的人员子女按照规定可在上海参加中高考。而外来人员如想办理A证,需要在上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参加上海市社会保险、且积分达到规定分值。

在京沪粤之外,同为人口流入大省,且教育资源丰富的浙江划定的异地高考“门槛”相对较低,仅要求考生拥有该省内高中三年连续学习经历和完整学籍,未对其父母的工作、住所及社保等条件做出任何限定。

人口输出大省“低门槛”特征明显[3]

与京沪粤三地相比,一些人口流出大省因政策推行压力较轻,推出的异地高考方案通常未对家长的住所、收入、社保提出要求,“低门槛”的特点显著。

譬如,劳动力流出大省的江西,仅要求随迁子女具有高中阶段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且未对家长工作、社保等提出任何要求,系已知条件门槛最低的方案。

河北省的异地高考方案“低门槛”特征亦十分明显,仅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此外,山东、福建、安徽三省的异地高考方案也仅要求考生拥有当地高中三年连续学习经历和完整学籍,未对父母的条件做出要求。

而黑龙江、辽宁、重庆三地除要求考生具有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外,还提出“父母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条件。吉林则在上述条件之外,还要求提供父母在当地三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湖南则要求考生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且需要提供父母在当地的居住证。

多省份方案仍在制定 如何落实受关注

官方要求的公布时限将至[2],但除上述省份外,多地异地高考方案仍在制定中。其中天津、内蒙古、江苏、云南、广西、海南等省区市此前均曾宣称会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而山西、陕西、河南、湖北、宁夏、青海、甘肃、西藏、贵州、四川等省份则尚未明确细则出台的时间。

新疆虽未公布实施细则,却也已明确了异地高考的“门槛”,规定随迁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条件准入,包括家长、学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条件。

即使是在已经出台异地高考方案的地区,如何实现政策的全面落实也颇受关注。据报道,在首个发布异地高考实施细则的省份黑龙江,一些中学仍执行原有学籍政策,致使外地户籍的高中生无法注册学籍,也就无法在该省参加高考。黑龙江的异地高考方案也因此被指“光有政策无落实”。

此外,不少省份在其异地高考方案中对考生父母的条件多有要求,“拼爹”意味明显。譬如,一些省份要求考生家长提供数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居住证,这显然与当前很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享有的工作待遇不符。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曾坦言,异地高考的难点就在“既有要解决的问题,又有不能碰的问题”,“既要解决随迁子女的考试问题,又不能影响北京、上海当地考生的权益”。

分析指出,在高教资源不均、户籍制度牵绊、生源利益难调的多重背景下,异地高考这项关乎数千万考生的政策,似乎注定难以一步到位。如何在限制高考移民和促进教育公平两者之间兼顾各方利益,需要政府强大的政治决心和高度的政治智慧。

四川

2012年12月31日晚,劳务输出大省四川在全国西部省份中率先公布了《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从2014年起,随迁子女可在四川省内就读地参加中、高考。

记者了解到,该《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

《方案》中明确规定了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条件: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凡在四川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四川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

在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报考条件方面,方案中规定: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湖北

湖北省异地高考方案2012年最后一天正式公布,2013年起,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下称随迁子女),具有省内高中阶段教育学籍并在省内完成三年高中阶段教育学习,且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在湖北参加高考。

2012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湖北省参加升学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2013年起,湖北开始接收应届、往届随迁子女在湖北参加普通高考、高职统考和技能高考报名。考生除符合普通高考报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学籍、学习经历及其监护人的职业、居住地的要求。

2013年湖北省户籍考生高考报名已结束,符合条件的外省籍随迁子女,可在2013年2月26日至3月1日补报。2014年及以后外省籍随迁子女的报名,与湖北省户籍高考考生同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报名。

这样可以么?

“高考移民”成致富通道 骗子3个月骗百万

自最新或2022(历届)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甘肃省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最新或2022(历届),进城务工人员本人及子女均具有三年以上甘肃省户籍,且子女具有甘肃省连续高中三年学籍的,可在甘肃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一、高考移民怎么处理

1、高考移民就是部分考生利用各地存在的高考分数线的差异及录取率的高低,通过转学或迁移户口等办法到高考分数线相对较低、录取率较高的地区应考,这被称为“高考移民”。

2、对于高考移民的处理办法一般是,会对学校单位进行直接处理,对于涉事的大学跟高中都会视情节的严重性。在不同程度上核减学校下一年的招生计划。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如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或可以吊销办学许可。

3、一经查实的高考移民,应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应取消其学籍。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系统的人员,要一律予以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高考移民”惩罚制度

1、它破坏了教育公平。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差别政策本意是照顾边远落后地区人才培养的优惠照顾措施,是一项德政善举,借此实现教育公平、机会均等,解决中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而“高考移民”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得外地考生实现“移民”,挤占了当地的招生指标,对于本地和外地考生制造了新的不公平,使得政府的德政善举大大打了折扣。

2、“高考移民”背后一般都隐藏着严重的腐败。办理有关证件、证明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是不了解国家有关规定,而是明知故犯,其动机就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保亭县公安局南茂派出所副所长徐涧楠在此案中收受25000元,保亭县教育局办事员李沿也收受71000元。由于打击不力,违法收益很高,使得一些人敢于铤而走险,心存侥幸。

3、“高考移民”涉及教育、公安、卫生等多个部门。治理“高考移民”需要多部门协调,司法部门强力介入,否则整治难以收到实效。只有通过刑事处罚,才能打击犯罪,平息考生和家长的怨气,回归社会的公平正义,并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4、对“高考移民”案件,不仅要追究直接涉案人员的责任,对于有关领导也要追究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不能轻描淡写,让他们蒙混过关。检察机关已经以玩忽职守罪起诉保亭县教育局副局长兼招生办主任周某,就是给那些不负责任或者稀里糊涂的有关领导敲响了警钟。谁拿国家的政策、群众的利益不当回事,法律就会对他不客气,他就得付出身败名裂的代价。

三、怎么界定高考移民

1、如果需要在其他地方进行高考,那么就需要提前做准备,而不是已经高三才想做一些铺垫。

2.可以的话尽量在初中以后就找想要高考地方的亲戚或者熟人,让把户籍转到其名下,然后在当地报正规的高中,以获取学籍。

3.同时这些年国家对异地高考越来越放的开了,可以选择一些可以进行异地高考的地区参加高考,而不是钻法律的漏洞。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十三条

严格招生工作秩序。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各地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属地高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

白居易也是高考移民!中国古代的科举冒籍现象有多严重?

骗子打着“人才中心”的幌子,声称可以为外省高中生办理北京市集体户口,从而在三个月内骗得48名学生家长百万元钱款。4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将秦彪提起公诉。

“高考(论坛)移民”成“致富通道”

现年27岁的秦彪毕业于天津市某体育大学,他在校时学的专业是集体水上项目,也曾在全国锦标赛上夺冠,但由于专业所限,毕业后决心改行的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2006年底,秦彪通过朋友认识了经营文化公司的奚云鹏(在逃),两人一见如故,很快成为无话不谈的“铁哥们儿”。当时奚云鹏的文化公司入不敷出,秦彪在奚云鹏的文化公司也没有什么正经的工作,两人时常商量如何才能快速“发家致富”。

2007年6月中旬,奚云鹏通过关系认识了北京市某民办职业学校校长崔某和招生中介吴某,并由此想到了一个“快速致富”的点子,在与秦彪商量之后,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利用“高考移民”诈骗钱财。

学校中介成合作伙伴

不久,奚云鹏将秦彪介绍给崔某和吴某,并声称秦彪为北京市怀柔区某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能够帮助外地高中学生办理北京市集体户口,人才中心想与学校、中介合作招生共同赚钱。凭着奚云鹏的一番“精美”说辞,再加上秦彪的文雅谈吐,他们很快博得了崔某和吴某的信任,但招生毕竟不是一件小事,两人还是有些犹豫。

为了进一步取得信任,秦彪又向崔某和吴某反复强调他们能够从中获得的巨大利益:学校不需要让学生来京就读,只要办理学籍,就可以收取高额学费;而中介也可以从中收取数额不菲的中介费。就这样,经过几次接触之后,秦彪完全取得了崔某和吴某的信任。几人最终商定由中介吴某负责招生、校长崔某负责办理学籍、“人才中心”的秦彪负责办理学生的北京市集体户口以及高考报名事宜,最后各自收取费用。之后,秦彪代表“人才中心”与学校签订了合作招生协议。

学生家长上当受骗

合作招生协议签订后,中介开始打着学校的名义到处招收学生,其广告招牌的大致内容是“在不需要来北京上学的情况下,只需交纳一定的费用即可办理北京市集体户口并在北京参加高考”。这样的优惠条件果然奏效,很多外省市的家长动了心,短短的三个月内就有来自河北、四川、内蒙、陕西等地的48名学生家长前来报名,且每人都交纳了4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费用,其中大多数为高三学生家长,也有少数是高二甚至高一的学生家长,想提前将孩子的户口办好。学生家长所交纳的钱款,在扣除中介费之后,学校将按协议应给“人才中心”的100余万元交给了秦彪,秦彪还装模作样地为学生开具了写有“人才服务费”的正式发票。

2008年1月底,秦彪在与奚云鹏商量后,将48名学生的北京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核对单和怀柔区某人才中心的卡片以及其中4名学生的北京市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件拿给学校,学校将这些手续发给了学生。然而,随着高考日益临近,秦彪却没有了动静。在学生家长的追问下,学校不断催促秦彪继续办理相关事宜,但秦彪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2008年4月底,秦彪才学校5月7日一定将其余学生的身份证、北京市户籍证明和报考志愿核准密码送来。然而的日期到了,秦彪却一再以种种理由推脱。学生家长们拿不到高考手续,开始陆续来到学校询问,可当校方再次给秦彪打电话时,却再也无法与他取得联系了。原来,狡猾的奚云鹏和秦彪早已将出国手续办理好,此时已身在菲律宾了。

奚云鹏和秦彪的人间“蒸发”,终使学校意识到上当受骗,于是学校立即向有关部门核实两人“办理”的手续,在被告知全部为虚假手续后,学校将收取的学费退还学生家长,并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2008年10月底,秦彪以为风声已过,从菲律宾悄悄回国,不料却被警方在机场逮个正着。

案例链接

托关系办理北京集体户口50名考生被拒参加高考

据2008年3月24日《京华时报》消息今年3月中旬,50多名拥有北京体育大学附属中等体育专业学校(以下简称北体大附属体育学校)集体户口的考生,被告知高考报考资格审查未通过。

今年初,拥有北体大附属体育学校集体户口的小孟,被安排在北京博文中学进行了高考报名。3月中旬,小孟的母亲柳女士接到通知,小孟的高考资格审查没有通过,不能在京参加高考。取消小孟高考资格的一个关键理由是,他因为办理了北体大附属体育学校的集体户口,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高考移民”。

有相同遭遇的并非小孟一人,就读于北京不同城区、不同学校的30多个外地考生,户口都落在了北体大附属体育学校的集体户口中,这些考生都被取消在京高考资格,只能退回原籍报名。

这些学生户籍不在北京,家长通过关系为其办理了该校集体户口,试图打政策擦边球让孩子参加高考。该校宏福校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校集体户口考生只能参加体育招生考试,可能是一些人操作,让这些没有体育特长的考生得以参加高考统招报名。

北京教育考试院表示,这种集体户口涉嫌“高考移民”,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高考移民的惩罚制度

本文为腾讯独家,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作者 | 裴人可 01、古今的高考移民 当下由于考全国卷的省份越来越多,高考移民的新闻再次被频频爆出。 高考移民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大特色,主要指在高考中存在的录取名额多寡与录取率高低不同,造成的一种移民现象。身处高考难度大地区的学生,往往想利用政策漏洞或自身关系和势力等,移民至高考相对容易的地区,这自然招致利益受损者的反对。 其实「 ”高考移民”并非我们的高考制度建立以来才有的,自唐代确立科举制度之时,就已经出现了类似的「 ”高考移民”,通常是自身学养较高的考生,去录取更容易地区参加考试,以求高中。 大家熟知的唐代诗人白居易,本为河南人却在相对科举相对容易的宿州考中;清代学者赵翼,本为常州人在相对容易的顺天中举,最终高中探花;民国大总统徐世昌,本为河南人也在顺天中举;他们都是以前的「 ”高考移民”,就连著名实业状元张骞,也曾尝试走「 ”高考移民”的路子。对古时的非法高考移民行为,有个专有名称,即「 ”冒籍”。 古代冒籍的原因大多是因地方一级考试的录取额不同,且各地经济和文化发展程度不同,造成考试难易程度也大不相同。 例如唐代长安、洛阳地区文化发达,考试难度较大;宋代则是东南的两浙路和福建路等地区难度较大,京师开封反而因解额数量甚多难度较低,引来众多士子冒籍到此考试;元代则因按民族来分配录取额,出现了 *** 冒充自己为蒙古人参加考试的奇特现象。 至明清两朝,分区取士制度已经相当发达,出现各地解额因地制宜,会试也分卷录取的制度,尽管如此,相对难度较大的南直隶(清代的江南省)、浙江、江西、福建等地区,仍常有士子冒籍到贵州、顺天、云南等地考试。由于科举高中意味着身份地位的提高,甚至荣华富贵也变得唾手可得。所以,虽然自古以来对冒籍考生都会有严厉的处罚,但为了前程,多少人选择铤而走险。 02、对「 ”高考移民”的争论 针对这种科举中各地难易差异,时人也都有自己的看法。首先,由于自身籍贯和所处环境所限,通常身处难度较大地区的士子自然反对这种地区差异,而身处难度低一些地区的士子认为这种制度是公平的,因为政策制定者是根据各地经济文化不同,甚至人口基数的差异,来制定录取名额的,所以也具备了一定的合理性。 这就像今天山东、河南、广东,甚至江苏、安徽、四川、湖南等省的考生,大多抱怨各自省份考好大学难度大,而北京、上海、内蒙、海南、青海等省份的考生,也都说着自家地区考大学简单的理由。 不得不说的是,古代关于各地科举难度不同的著名论战,是宋代的两位名人。正方代表是儿时就砸缸救人的司马光,认为当时应「 ”逐路取人”,符合国家的统治理念,为的是各地能政治均衡,简单点说就是无论你这个地方经济文化是先进还是落后,当地人都有相当的做官机会;反方代表则是当世文豪欧阳修,认为科举既然是国家取士制度,为了发掘更多有才之人,何不「 ”唯才是择”,依据才能定高下,岂不公平。 实际上,二人的分歧在于,司马光侧重于国家治理层面,为了维护整个国家稳定,需要保证各地都拥有一定的政治资源。欧阳修则着眼于科举这种考试制度本身,既然是取士制度,自然要追求考试的公平。可能更多人看了会赞同欧阳修的观点,但科举制度作为帝国统治的工具,只是统治的手段,目的还是维护统治,稳固地方稳定,论战的结局以司马光得势,正方获胜告终。 撇开二人的观点,有趣的是,司马光是陕西人,当时属科举难度较小地区;欧阳修是江西人,科举难度较大地区,而且欧阳修因种种原因,是在难度较小的开封地区考中的,二人观点也都多少掺杂着个人的情感和经历。 实际上关于科举取士是否要依据才能一直是科举时代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因为涉及国家管理和个人利益等诸多问题,始终无法做到绝对公平,导致冒籍一直存在。至明清,分区取士,制定严密的划分名额制度,而这也是经过了惨痛教训,最著名的莫过于明初刘三吾案。 洪武三十年殿试,结果出来后,竟然没有一名北方人考中,恰巧主考刘三吾是湖南人,北方士子哗然,最终明太祖朱元璋诛杀相关人员二十余,重新举行考试,录取的六十一名进士全部来自北方。实际上当时南方人文化素养远胜北方,出现前一次的结果并非刘三吾(因年老戍边未死)等人偏袒舞弊,但也正是刘三吾案,为不久后的分卷取士奠定基础,此案也间接证明了,欧阳修的观点并不具备十足的可行性。 虽然诸多事实证明科举凭才取士很难实行,但统治阶层也一直对于那些冒籍取中之人抱有同情,因为虽为冒籍,但考中即有真才实学,尤其明清以后要想考上进士,甚至是举人,即使在最容易的云贵等地区也都近乎是百里挑一。 明朝名士沈德符在他的名著《万历野获编》中,就曾对按地区取士表达不屑,认为与元朝科举优待蒙古族而歧视汉族是一样的陋习。就连嘉靖皇帝也曾说过一句「 ”天下皆是我秀才, 何云冒籍?”。意在无论你冒籍与否,只要考中都是为朝廷所用的人才,与你在何地考中又有多少关系呢? 03、高考移民难以避免? 当今,高考移民问题再次引人发思,但由于这一困扰我们千余年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幅员广阔,加之各地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教育水平等均存在不均衡所造成,所以,想找到满足全部或绝大部分人的方案着实不易,可以推测,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查出的与隐藏的高考移民都将会继续存在。我们只能期待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得到完善,早日从根本上杜绝高考移民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郭培贵:《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明代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 2.余英时:《中国情怀——余英时散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洛阳高考移民:从潜规则到反规则

海南法院判处海南保亭县2007年25名“高考移民”案件中5名职务犯罪涉案人员徒刑,在海南首次通过刑事处罚惩治“高考移民”中的职务犯罪。

“高考移民”破坏了教育公平。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差别政策本意是照顾边远落后地区人才培养的优惠照顾措施,是一项德政善举,借此实现教育公平、机会均等,解决中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而“高考移民”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得外地考生实现“移民”,挤占了当地的招生指标,对于本地和外地考生制造了新的不公平,使得政府的德政善举大大打了折扣。

“高考移民”背后一般都隐藏着严重的腐败。办理有关证件、证明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是不了解国家有关规定,而是明知故犯,其动机就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保亭县公安局南茂派出所副所长徐涧楠在此案中收受25000元,保亭县教育局办事员李沿也收受71000元。由于打击不力,违法收益很高,使得一些人敢于铤而走险,心存侥幸。

“高考移民”涉及教育、公安、卫生等多个部门。治理“高考移民”需要多部门协调,司法部门强力介入,否则整治难以收到实效。只有通过刑事处罚,才能打击犯罪,平息考生和家长的怨气,回归社会的公平正义,并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对“高考移民”案件,不仅要追究直接涉案人员的责任,对于有关领导也要追究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不能轻描淡写,让他们蒙混过关。检察机关已经以玩忽职守罪起诉保亭县教育局副局长兼招生办主任周某,就是给那些不负责任或者稀里糊涂的有关领导敲响了警钟。谁拿国家的政策、群众的利益不当回事,法律就会对他不客气,他就得付出身败名裂的代价。

“高考移民”5名职务犯罪涉案人员被判刑,让考生和家长看到了解决“高考移民”的一些希望。

衡中校长之子因涉嫌高考移民而取消高考资格,事件的背后舆论的力量有多大?

对于洛阳的一些高考生来说,“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远没有去重庆上高中重要。

 《中国青年报》以“洛阳:高考移民成公开产业”为题报道,《洛阳晚报》上不时出现一些小广告,为外地的私立中学招揽生源,口号是:“到重庆上高中,考大学更轻松”,“选新疆高中,考大学”等。国家规定,在某地参加高考的必要条件是当地户籍和学籍须满3年,但记者暗访发现,打广告的这些学校,个个“灵活”得很,它们有办法迁移户口,甚至能买到户口,“这边户口和学籍都不动,那边办新的”。

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一位工作人员说:“(每年都)有一部分孩子,人家在外地高考——你知道,"高考移民",哪个学校没有?”

 以“你知道”开头的一种世事洞察的语气,指出的是一种让人痛心的丑闻泛滥。而正如你也知道的,每年一度的高考,已成为媒体恒定的新闻富矿。今年以来,已有“跨国高考移民”案、吉林松原高考舞弊案、重庆31名考生违规更改民族成分事件等。但这些仍只是“突发新闻”。当成为公开产业的“洛阳高考移民”惊艳亮相,你同样知道了,作为一种常态丑闻,它其实早已有之。虽然你不能确定,它开始于何时,却让你明白地知道,有一种作假与舞弊,像一种不祥的命运,一直与高考招生如影随形。

 在洛阳成为“公开产业”的高考移民,对应着重庆失序的高招监管。若说此前曝出的重庆31名考生民族成分作假事件,一度让人惊叹作假的规模之大,作假丑闻在高考所罕见,那么此次高考移民事件,则让人感慨在作假这样一条耻辱的利益链条上,多个部门“配合”之密切。

 据报道,对正在洛阳热火朝天招生的重庆赛德、纯阳等学校,早在2007年,曾因违规办学和违规招生受到查处,但“两校依然我行我素”,以致在被查处的当年“又有421名学生在渝参加了高考”。所以如此,因为“它们的做法,曾经得到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在今年洛阳招生中,赛德一位牛姓老师向记者展示了几十名河南学生的重庆身份证和户口页。上面显示,很多学生在相同的时间,都以“上学”为名,由重庆市某派出所的同一个民警经手办理了户口迁移。牛老师自豪地强调,“每年给派出所分二三十万元的管理费”。

 真的很遗憾,我们又发现了在考生民族成分作假事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公安部门。因为“你知道”,更改民族成分必然要通过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至于转户籍或伪造户籍,没有户籍管理部门的“配合”自然难以实现。至于教育、工商等多部门的“协同作战”,当然也不可或缺。因此不论是民族成分作假,还是高考移民,都表明在貌似严密的制度防控中,总有“百密一疏”之处,于是也就总有一个制度后门为钱权者所用。因此,面对高考舞弊,永远别说黔驴技穷,世事总是黯然地提示我们,“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在高考制度被视为维系起码公平的脆弱年代,愈多的高考舞弊是高考公平不能承受之重。当我们得以进一步翻检相关舞弊案的生发机理,所能看到的,是权钱取代了既有的制度及公平规则,使原来以为不足为外人道的、潜伏的钱权规则,一跃成为了显规则,或“反规则”。所谓反规则,是中央党校专家新近的创造。相对以往所说的潜规则,反规则是公然藐视和摒弃一切规则,表现为一种不顾一切的、赤**的功利行为。

 这正是一系列高考丑闻的特征。重庆31名高考生违规更改民族成分事件,对应着31个在当地“有权有势”的家庭;前不久媒体热炒的享受浙江高考航海模型加分的学子,被指多来自权势家庭。在这些事件中,权力就意味着加分,意味着这些高考生可以凭空比别的孩子“多收三五斗”。至于“洛阳高考移民”事件,包括此前的“跨国高考移民”事件,则无异是金钱与权力媾和的丑陋展演。在这里,金钱可以搞定一切:公平是可以被改写的,规则是可以被重设的,权力都是可以被买通的。“高考移民”成为权钱阶层的特权,也就不足为怪了。

 越多的高考舞弊,意味着在教育资源的消费上,一个规模化、公然的权钱垄断阶层正在形成。这样一种反规则的权钱规则,正是今天所有高考生不得不面对的不祥的命运,亦正是一个国家或民族教育与未来所不得不面对的不祥的命运。

 那个叫权力的孩子,“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但你出走得太远,还能听得到吗?

被发现“高考移民”的还能再参加高考吗?

衡水中学校长之子因为涉嫌高考移民而被取消高考资格,在此次事件之后,舆论可以说对这位年轻人资格取消有挺大的推动作用,否则也不至于让西藏教育厅都颇为关注此事并且亲自做了决定。实话实说,这种利用异地高考政策来享受高考红利的人实在是太恶心了,毕竟高考已经算是现如今很多人鱼跃龙门的一个途径,但是某些人的利用实在是令人受不了。

高考本就应该是教育公平的体现

衡水中学的军事化管理模式可以说是让许多人都感到震惊,军事化管理下的学生竟然能够陆陆续续考上名校,这可以说是相当不易的事情。但是衡水中学把教育做成了产业链,这恰恰是对教育公平的破坏,当衡水中学有了这样的成绩,这时候衡水中学就会需要更多有产的家长送孩子进入这种学校,最后这些有产家庭的孩子也就能够成功上名校;而一些其他省市的穷人孩子也就只能接受本地高中的普通教育,最后他们也就丧失了在高考中鱼跃龙门的机会。然而就算衡水中学的校长深知教育的不公平,但他依然会去促成这种不公平的存在,因为它本身就是这种不公平教育的获利者。

舆论推动高考的透明

高考的信息能够透明化,这就是教育公平的体现。在舆论的监督下,很多人知道了衡水中学的校长儿子竟然高考移民西藏,在获得了高西藏户口的同时,并没有在西藏接受相应的教育,这也让许多人对此次心里面有了价值判断。根据最新媒体报道的消息,西藏教育厅早早就取消了衡水中学校长儿子的学籍,因为经过他们审查,尽管这位年轻人有着西藏自治区的户口,但是学籍却不满足年限要求,他不应该获得高考资格

不得不说现在舆论真的是太厉害了,有时候舆论能干坏事,但是有时候舆论却能让更多人了解到事情背后的真相。衡水中学的校长之子的确是做得过分了些,他这样做对于西藏自治区一些落后地区的高中学生很不公平,我们很多教育优惠资源向着贫穷地区倾斜,是为了让那些贫穷地区的孩子能够鱼跃龙门的,而不是让一些有着歪心思的人利用规则来获取自己的既得利益

总结

衡水中学校长之子涉嫌高考移民而被西藏教育厅取消高考资格,这足以看到舆论监督的透明力度和推动力度。如果没有舆论力量的支持,相信西藏教育厅也不会知道他们管辖下有这样一位学生利用规则漏洞来侵害他人的高考权利。

高考移民怎么界定

不能。

高考移民被发现后,会限制考生的报考院校,例如不能报考双一流院校、重点院校,只能报考普通高校,而一些地区会直接取消考生的考试成绩,并且规定在次年不能参加高考。更何况,近年来公办高中将不再接受复读生,想要再参加高考,不仅需要花费更多的钱去私立院校复读,还要再多花两年时间,得不偿失。

各个地区的教育发展水平也存在不均衡,所以一些为了孩子能够考上一个好大学,一些家长就会利用一些手段,将孩子的户籍迁往录取分数线较低的省份,让孩子能够在异地参加高考,这样投机取巧的行为便是高考移民。

由于高考移民严重破坏了高考的公平,近年来教育部门也不断强调严厉打击高考移民的现象。所以想要投机取巧的家长们,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冲昏头脑,高考移民还有很严重的影响。

最近那个城市出台了异地高考的政策,对考生有什么好处?

高考移民界定方法:

1.是否有正当的转学手续

2.是否有当地户口

3.是否符合“随迁子女”的条件

通过高中转学或以高考为目的弄虚作假迁入某省落户;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等;学生出现“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等情况。

例如:北、上、广、深、津等经济水平高,高考题目相对于西南、西北等不怎么发达的省份简单一些,高考录取分数又低,就让一部分考生动起了“歪脑筋”。先在北、上、广、深、津接受教育,然后高考前去西南、西北等不怎么发达的省份参加高考,因为之前一直在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在高考时轻松考出高分,顺利进入名校。

三大自主招生联考的方案前不久公布,每个联考均只考两门,以及考试时间被安排在同一天,引起不少学生和家长的不满。在上海,一些考生就“吐槽”认为联盟理科只考数学、物理两门,对于选化学和生物的学生不公平,三大联考放在同一天,也让学生很纠结。进而呼吁,出台政策时应该听取学校、老师和学生的意见,不能搞突然袭击。不少家长也有相同的意见。

笔者很赞成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同时也感慨,没有话语权,每个受教育者(及其家长)其实都是弱者。对自主招生联考政策有意见的沪上学生和家长都是有上海户籍的,他们在自主招生政策上呼吁听取意见,做到公平。如果能推此及彼就会想到,此时此景中的他们和正在争取平等考试权的进城务工人员处境很是相似——进城务工人员也苦于自己的意见得不到表达,努力争取平等权利的少女占海特一家现在就身处困境。

每个人站在自身的利益角度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没有错,但大家要意识到,教育平权是惠及每个人的最终选择。在高考公平问题上,北京人和上海人出于现实利益,不愿意开放异地高考,可他们没有想到,目前这种画地为牢的招生录取方式极有可能让自己的子孙也深受其害。比如,一个上海人到北京去工作、生活,孩子出生在北京,按照现在的政策,其子女在北京也不能参加高考,必须回到上海。

而要推进教育平权,就要建立将民意纳入教育决策的基本机制。在自主招生政策的制订中,应该充分听取民意。同样,在开放异地高考问题上,也应该听取各方意见,对如何开放达成共识。只有建立这样的机制,大家的意见才会得到表达、尊重。不然,在某个议题中貌似强势的群体,在另一个议题中就极有可能是弱势。这不仅对受教育者群体如此,对教育者、办学者、教育管理者群体来说也是如此。相对受教育者来说,教育者群体更强势,可在评价、考核方面,他们同样没有话语权,需要被行政力量支配;相对于教育者来说,办学者处于强势地位,可对于行政部门而言,给办学者的自主空间又极为狭窄……这就是教育系统中各个层次的教育人都不断抱怨,觉得自己很弱势的原因。

其实,只有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将民意纳入决策程序,是不难找到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的。拿异地高考来说,在目前的高考制度框架下,通过开放高考报名条件的方式推进异地高考,必然会引发本地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员的利益冲突。形象点说,本地户籍人口会认为这是外来人员抢自己碗里的“蛋糕”。而如果推进高考改革,打破现在的高考录取框架,实行高校自主招生,情况就完全不一样。

一方面,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改革,从转变基础教育应试教育格局角度看,对于所有受教育者都有利。如果能建立多元的高考评价、选拔体系,引导基础教育进行个性、多元化教育,我国教育将走出单一的应试模式困境,也让受教育者解放了出来;另一方面,国内重点大学实行基于统一测试的自主招生,也会改变各地的高考利益格局。如果北京、上海户籍人口认为上海、北京学生素质高,那么,完全可以在新的自主招生体系中也获得优势,而这种优势将更具说服力——不是靠高考录取指标多而获得更多进入大学的机会,而是在新的平等的多元评价体系中,获得更好的评价而被录取。

再者,在自主招生多元评价体系中,为校正不同地区的教育差异,通常会有地区教育因素、家庭因素指标,全国各地考生可在任何地方报考,而招生学校将视学生的学籍所在地,给予教育薄弱地区学生一定的加分评价,甚至会面向薄弱地区单列一定的招生数。针对这种情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求学,可以城市学籍参加统一测试,申请大学自主招生,但他们能否被录取,取决于自身的综合素质,相比家乡学生,在新的录取体系中,不一定就有优势。

从某种程度说,异地高考问题和当前自主招生联考问题,其实是一回事。如果教育部门放权,推进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异地高考问题得到解决,而联考也就不会出现目前的变异了。

不听取民意,只有政府部门拍脑袋决策,这必然带来三方面问题:一是政策制订极为随意,我国联考政策一年一个样,就是因这一决策机制所致,如果有必须听取民意,将民意纳入决策的机制,政策不可能变化这么快。二是政策只体现行政部门的意图,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意见被漠视,很多政策一出台就遭遇质疑。三是无法表达意见的教育者、受教育者群体陷入彼此“掐架”中。一项政策,总归会有得利者,也有不利者,于是得利的一方,和不利的一方,就打起口水战。而在热闹的口水战中,大家似乎忘了,这次的得利者,下次可能是受损者,造成受损的原因,不在于这次的得利者,而是作为决策者、处于强势的行政部门。

要让每个人的权利都得到切实的维护,就必须赋予他们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当每个公民都有了这样的权利,才会减少不公的事情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发生。每个人也应该尊重他人的这些权利,不要对他人遭遇的不公幸灾乐祸,要知道,决策机制不变,类似的不公转眼就可能降临到自己头上。

以上根据来自《中国科学报》

文章标签: # 高考 # 移民 # 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