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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的办理时间,高考加分怎么办理
tamoadmin 2024-06-02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各加分材料一般什么时候送上教育局2.安徽2015年高考政策加分什么时候开始1、不同省份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申请和审核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你必须有具体的省份才可以。2、比如广东省规定,符合有关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办公室提出加分资格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28日,逾期不再办理。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而福建省规定,高考加分项目申请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26
1.高考各加分材料一般什么时候送上教育局
2.安徽2015年高考政策加分什么时候开始
1、不同省份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申请和审核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你必须有具体的省份才可以。
2、比如广东省规定,符合有关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办公室提出加分资格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28日,逾期不再办理。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而福建省规定,高考加分项目申请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26日内。
高考各加分材料一般什么时候送上教育局
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农村独生子女可享受高考加10分政策。农村独生子女加分属于河北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仅在报考本省所属院校时予以相应优惠照顾。
农村独生子女加分考生须同时具备的三项条件:
1、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
2、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3、考生本人为我省农村居民。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申请高考加分的方式为:
根据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从2022年起,申请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每年国庆节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或乡级卫生健康事务局(具体按当地规定)领取、如实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同时涉及乡级卫生健康事务局农村户籍独生子女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考生在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前(具体日期以我省2023年高考报名要求为准)通过县、乡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提出申请点,在网上申请时进行申请。 不按规定参加考核提交《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的,网上报名时不申请的,不能享受当年高考农村独生子女的加分。
201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农村户籍独生子女考生参加高考,不再享受加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三条
对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
(二)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五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优先优惠的,继续享受相关优先优惠:
(一)在扶持产业发展上,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优惠和支持;
(二)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三)提高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宅基地标准,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
(四)对下岗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培训和就业;
(五)农村独生子女在参加本省中考、高考时,给予增加十分的照顾;
(六)对独生子女入幼儿园、上小学、就医住院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七)对六十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就医、养老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关于做好我省调整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工作的通知》 第三条 我省地方性加分项目有3项,分别是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侨眷高知子女。按照国家“大幅减少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鼓励逐步全部取消”的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侨着高知子女加分项目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保留农村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变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省内高校招生。具体为:
1、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增加10分。
2、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属于国家“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的外延、扩大,是国家要求清理和减少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因此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改按国家规定,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侨眷高知子女,属于国家“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政策的外延和扩大是国家要求清理和减少的地方性加分,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因此项加分为省人大立法,待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后执行。
安徽2015年高考政策加分什么时候开始
下面以江西省2018年的政策为例,来讲解下流程?
具体流程 ,你要看所在省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一、优惠对象
今年享受招生录取优惠政策考生对象分为7类,其中5类考生可以享受加分、2类考生享受优先录取,具体情况见《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考生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见附件1)。
二、审核要求
1。《分类表》中除少数民族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及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考生外,其余享受优惠的考生均须如实填写《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考生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并由考生本人签名承诺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2。对填写《申报表》考生的资格进行逐级审核,逐一核验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其中,烈士子女凭烈士证书及考生与烈士相关联的户籍等佐证材料;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凭省侨办开具的书面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省台办开具的书面证明;自主就业士兵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和民政部门的书面证明。
3。由县(市、区)招考办审核造册报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汇总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核。
4。省教育考试院对全省享受优惠加分考生的资格进行逐一复审,验讫后,《申报表》、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退回县(市、区)招考办用于考生建档,原件退还考生。
5。“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查根据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少数民族高考考生确认、统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赣民宗字[2017]87号)的要求执行。由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提供名单交省教育考试院直接进行公示,考生无需填写《申报表》。
6。教育部提供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考生名单直接进行公示,考生无需填写《申报表》。
三、公示要求
1。对享受加分优惠的5类考生须进行分级公示,应届考生由就读中学在校内公示,往届考生由县(市、区)招考办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市、区)招考办统一上报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2。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进行统一公示后(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于6月13日前将《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考生名册》(见附件3)和考生《申报表》、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上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复审。
3。省教育考试院对经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统一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6-30日。
4。公示考生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考生号、就读中学(或单位)、享受优惠类别、资格条件、加分分值等。
1、安徽省2015年申报高考加分截止时间为5月25日,考生可携带身份证/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等到所在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报高考加分。
2、安徽省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分值与2014年保持不变,即“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安徽省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加分项目(我省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已于2010年取消)。从平稳推进改革出发,2015年1月1日前已取得以上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不再享受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