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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查高考顶替,山东省高考顶替
tamoadmin 2024-05-20 人已围观
简介1.山东女子2次高考被顶替,班主任登门求和解,该不该原谅? 在2004年的时候,山东省聊城市冠县高三的一名学生韩某(化名)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而在近日这件事情终于被媒体曝光,从而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在多名记者参与调查曝光的情况下,事件的进展也越来越顺利。 据被顶替的女孩儿韩某叙说,在媒体曝光之前,他曾经到冠县教育局和体育局想调查自己的高考信息。然而对方告知他需要提供除了身份证以外
1.山东女子2次高考被顶替,班主任登门求和解,该不该原谅?
在2004年的时候,山东省聊城市冠县高三的一名学生韩某(化名)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而在近日这件事情终于被媒体曝光,从而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在多名记者参与调查曝光的情况下,事件的进展也越来越顺利。 据被顶替的女孩儿韩某叙说,在媒体曝光之前,他曾经到冠县教育局和体育局想调查自己的高考信息。然而对方告知他需要提供除了身份证以外的身份证明,用来证明自己是该上大学的信息考生。这次韩某通过村委会开具了一封证明信,证明信中显示该考生信息和基本人完全一致,此外,韩某也曾经向当地的公安等多么重执法部门反映情况,最终也并没有完全处理证明这件事情。需要证明自己是自己,这种情况看起来十分可笑,然而真正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却难以理解。至于为什么需要自证身份这一环节,首先我认为在录取信息被其他人顶下的情况下,韩某在考试中各种环节流程的姓名及身份信息可能都已经发生改变。在这,虽然韩某考上了山东理工大学,然而通知书却被顶替他的人陈某某获取。 对于处理这种冒名顶替,他案件本身就是一件难以调查取证的事情,执法人员也不能光凭着韩某的一面之词,就处理一个看似符合正规流程录取的考生陈某某。而且据我估测,当地的教育部门大多数也是考虑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大事化小罢了。在事情未曝光之前,大量的考察取证环节就足以拖垮一个没有被录取的普通考生韩某,想要拿出足够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是未被录取的考生,这何其难也。
山东女子2次高考被顶替,班主任登门求和解,该不该原谅?
可以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查询。这是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和调剂指定的唯一官方网站,所有已经毕业和在读的高校学生学历学籍信息在这里都能查询到。
查询步骤:
1、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点击学籍学历查询。
2、点击零散查询。
3、输入相关个人信息,点击查询即可。
查询结果:
如果没有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就查不到任何高校学籍和学历信息,反之,如果查询到了高校就读的学历学籍信息,而自己又没有就读该大学,那么非常遗憾,可能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了。
扩展资料:
冒名顶替他人上学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这个需要从冒名顶替上学的整个过程来判断,一方面,从刑事责任上讲,冒名者有可能参与涉及伪造或变造身份证、户籍,冒名者可能涉嫌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行为人为了使用而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件的,既涉嫌构成本罪,又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属于牵连行为,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罪论处。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另一方面,即使冒名者不构成犯罪,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从民事责任上讲,冒名者冒用了他人的身份信息,获得了上大学的机会,侵犯了被冒名者的受教育权、姓名权,冒名者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高考被顶替两次,这话听起来或许有些匪夷所思,但却真真实实的发生在山东省一名农村女孩的身上。很多人寒窗苦读十几年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能在高考中搏个好成绩,然后换一次飞黄腾达的机会。结果却因为惨遭他人顶替,不但命运没能出现转机,甚至还要忍气吞声23年!
班主任的一封忏悔信苟晶是一名朴实的山东女孩,97年和98年两起高考被他人顶替的事,几乎成了她一辈子挥之不去的心病。她表示,97年顶替自己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班主任的女儿,以苟晶的名落孙山,?换取?了自己女儿去往北京上大学的梦想,不可谓不毒!
当时苟晶并不知晓此事,以为真的技不如人,于是就又重新选择了复读,结果在第二次高考的时候,却被告知考上了一所?中专?,问题是当时苟晶根本就没有填写志愿,于是这件事对于当时的姑娘而言成为了一个迷。
2003年班主任或许是出于内心的愧疚,又或许是害怕法律的制裁,于是写了一篇忏悔信,称自己女儿成绩太差,才用的她的名额。看到这不禁感觉可笑,难不成学习差也是理由?那别人怎么办?没日没夜的寒窗苦读为了什么,就因为当初的被顶替,苟晶中专毕业之后,因为学历太低导致缕缕碰壁,此时谁来同情她?
再者说了,高考如果真没考上,那么复学一年是没问题的,但是苟晶明显是考上了,所以她的档案自然也就随着调走了,也就是说复读根本就没有用,换句话讲,她第二年的高考很可能是假的!奈何却无人告诉她,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那些人根本就没有悔意!
顶替者该不该被原谅班主任时隔多年希望苟晶能原谅自己,而苟晶的父亲在得知顶替女儿上大学的那个人,如今工作很不错的时候,内心异常的愤怒,农民出身的父亲并没有太大的本事,只希望女儿能通过好好上学,为以后搏出一条路,结果却被那些违法者给糟蹋了。苟晶也表示,自己只想要个公平,只想要个答案,毕竟如今自己的生活也不错,但是她的事件被抛出来后,却引发了轩然大波,高考都能被顶替,那些人还有没有良心?
不由得又想起了前些年,有个熊孩子害怕考不上好大学而偷试卷的事情,虽然那个学生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也同时影射了高考对每个学子的重要性。顶替者看似应该是两个人,实际上第二次明显就是一群人瞒着苟晶?作秀?,单单就拿班主任来说,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却知法犯法,嘴中说着仁义道德,干起昧良心的事却丝毫不手软,必须要受到法律制裁。
况且班主任所谓的忏悔信,丝毫没有提及事后的补偿以及如何解决,反倒是象征性的书面形式,不禁让人浮想联翩,试问这名班主任到底是真有悔意,还是迫于压力想息事宁人?反正他孩子也大学毕业了,对此各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那位班主任却想以私了的方式,让苟晶将嘴巴闭上,这与侮辱人有何区别?不是所有事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正义永远不会迟到。况且顶替他人上学,非同小可,一个小小的班主任会有那么大的能量?
寄语那些逍遥法外的人,早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永远是不会迟到的。大学生涯是每个孩子的梦想,所以说他们毁掉的不仅仅只是前程,还有学生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