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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噪音污染_高考期间的噪音管控

tamoadmin 2024-05-20 人已围观

简介高考前几天不让制造噪音的规定如下:一、2023年6月1日—6日高考前、9日—10日中考前,实施以下环境噪声管理强制性措施(一)在设有考点的县城、各镇规划区内开展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和金属加工等活动,其环境噪声的排放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当日12:00—14:30、22:00—次日7: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事先向县住

高考噪音污染_高考期间的噪音管控

高考前几天不让制造噪音的规定如下:

一、2023年6月1日—6日高考前、9日—10日中考前,实施以下环境噪声管理强制性措施

(一)在设有考点的县城、各镇规划区内开展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和金属加工等活动,其环境噪声的排放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当日12:00—14:30、22:00—次日7: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事先向县住建城管局提出

申请,经批准并通告附近居民后方可进行。

(二)禁止餐饮业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考试和休息,特别是学校附近和居民区,当日22:00—次日7: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种营业活动。

(三)在设有考点的县城、各镇规划区内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产生高噪声的方式从事日常生活和商业经营活动。

(四)严格控制各类展销会、演唱会、集会和室内外娱乐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考试和休息。

二、2023年6月7日—8日高考期间、6月11日—13日中考期间,实施以下环境噪声管理强制性措施

(一)距考点500米范围内,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噪声污染干扰考点环境。

(二)禁止餐饮业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考试和休息,特别是学校附近和居民区,当日22:00—次日7: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种营业活动。

(三)高考、中考考生主要食宿点附近,当日12:00—14:30、22:00—次日7:0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一切活动。

(四)各类车辆必须服从交通管制,禁鸣喇叭,减轻噪声污染。

(五)工业企业厂界的噪声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严禁超标排放。

高考、中考复习迎考和考试期间禁止涉及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禁止考场周围100米内昼间建筑施工作业。各区生态环境局应提前告知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合理安排工期,做好停工准备,上述时段内一律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市、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应在考试时段内加强考场周围建筑工地的巡查,加强对违法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中考、高考考试等特殊期间,实施以下环境噪声管理限制性规定:

1、在城区范围内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应急等特殊作业除外;

2、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超标排放噪声,禁止在城区范围内占道搭台演出;

3、在高考考试期间(6月6日至6月9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25日至6月28日),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卡拉OK和广场舞等娱乐活动;

二、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1、在高考考试期间(6月6日至6月9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25日至6月28日),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以及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2、考试期间,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公安交警部门发布的交通管制通告,禁止驾驶机动车在交通管制区域内通行;

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严禁超标排放,考场周围300米范围内工业企业考试期间暂停噪声排放不达标工段作业,排放废气工业企业要加强异味管控,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周边无明显异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一条 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四条 噪声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统筹规划、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文章标签: # 禁止 # 噪声污染 #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