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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高考志愿侵犯了什么权利,篡改高考被刑
tamoadmin 2024-05-19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生被同学偷改志愿涉嫌什么罪今年又发生了篡改高考志愿的事件,而之前这样被篡改搞高考志愿的事件我们也听说过不少。而到现在,还非常清晰地记得发生在2016年的那个篡改四名同学高考志愿的案子,事情发生在山东的单县。就在2016年的那个夏天,当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很多学生都打算着自己心里理想的大学,对于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与期待。然而,对于山东单县的四名学生来说,却是一个愤怒的夏天。因为,就在这个夏天,
1.高考生被同学偷改志愿涉嫌什么罪
今年又发生了篡改高考志愿的事件,而之前这样被篡改搞高考志愿的事件我们也听说过不少。
而到现在,还非常清晰地记得发生在2016年的那个篡改四名同学高考志愿的案子,事情发生在山东的单县。
就在2016年的那个夏天,当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很多学生都打算着自己心里理想的大学,对于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与期待。然而,对于山东单县的四名学生来说,却是一个愤怒的夏天。因为,就在这个夏天,四名同学的志愿被同学篡改。
在这四名同学当中,原本可能被211髙校新疆大学录取的朱伟,却去了烟台大学读软件工程专业;而一直怀有警察梦想的学生田润,却去到了潍坊学院读小学教育方向;还有就是有可能被山东科技大学录取的范毅同学,到山东理工大学读金融专业;然而,可能被吉林化工学院录取的徐海同学,却在山东女子学院读学前教育专业。
而最终,篡改同学志愿的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同学们和家长对于他的悔过都表示不接受。是呀,自己的命运被改变,怎么可能会接受这样的悔过?
高考是每个高考学子对于未来的美好期望,经过高考的独木桥,他们才能够到达自己理想的未来,高考更是很多人改变自己命运的一道门槛。
志愿被篡改,那种绝望是可以想象的,等于是自己的未来没有了希望,对于自己心理上的打击更是无法弥补的。
然而篡改志愿的同学,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害了他人,毁了自己,这样的行为实在愚蠢至极。
高考生被同学偷改志愿涉嫌什么罪
篡改考生高考志愿,不仅侵犯了考生的教育基本权利,妨碍了考生的选择自由权,还破坏了我国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正常秩序,损害了高考招生制度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同时还可能间接侵害考生的经济利益,改变考生的一生命运。其行为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从危害后果来看,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篡改考生高考志愿的行为,涉嫌何罪,很值得探讨。警方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三行为人实施了刑拘,是否适当呢?当然,三人既非考生的近亲属,也未获得考生授权,其获得考生“三号一码”(即考生的报名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的行为显然是非法的,完全可以认定为“非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但需要指出,非法获得考生个人信息在篡改考生志愿过程中只是一个手段行为,却并不是行为人的最终目的(其目的显然是篡改考生高考志愿,以非法得到生源)。按照刑法理论,并非不可以对手段行为进行定罪,但在此案中,以手段定罪量刑显然无法充分保护篡改志愿行为已经侵害的公民教育自由权和国家招生考试正常秩序。
严格而论,应当对“篡改考生高考志愿”这一核心行为进行定罪量刑。只有这样才符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刑法理论,才能罚当其罪。但非常遗憾的是,就目前情况看,查遍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一个适合“篡改考生高考志愿”的罪名,我国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远未走上法治化的轨道。迄今为止,我国尚无一部系统完整的考试法来明确考试违法和犯罪的行为标准和界限,对高考中的严重危害行为还无法“入罪”。因而,警方以涉嫌非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上述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了。
涉嫌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同学盗用他人密码,对传输的数据进行修改,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比如没有录取等情况,应按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
中国交通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主席令第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