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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户籍制度改革方案_2021高考户籍政策

tamoadmin 2024-07-25 人已围观

简介1.户籍改革意见解读及2019年实施情况2.2022年户籍全面取消限制3.户口迁回原籍,高考需要三年户籍吗4.2019年四川户籍改革方案出炉,四川出台户籍改革方案具体细则5.江苏春季职教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明确6.什么是高考户籍制度?高考取消户籍限制是指参加高考不受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在居住地参考的改革意见。自1952年高考制度建立60多年来,中国高考制度是以分区定额与原籍应试为基本原则,从而形成一种“

1.户籍改革意见解读及2019年实施情况

2.2022年户籍全面取消限制

3.户口迁回原籍,高考需要三年户籍吗

4.2019年四川户籍改革方案出炉,四川出台户籍改革方案具体细则

5.江苏春季职教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明确

6.什么是高考户籍制度?

高考户籍制度改革方案_2021高考户籍政策

高考取消户籍限制是指参加高考不受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在居住地参考的改革意见。

自1952年高考制度建立60多年来,中国高考制度是以分区定额与原籍应试为基本原则,从而形成一种“高考户籍制”。

既然普遍的、大规模人口流动现象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重要特征,那么以某种合理、可行的方式逐渐放松高考制度与户籍的紧密捆绑,便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一种应然的改革方向。毕竟,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都是“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高考户籍制的调整与改革,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广、高度敏感,因此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地高考问题的解决,需要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与配合,通过试点、然后由点到面,逐渐推广,最终完成一场渐进性的系统改革。

户籍改革意见解读及2019年实施情况

高考户籍限制就是按照分区定额与原籍应试原则,考生通常情况下都必须在原籍地、以本身所属户籍类别参加高考考试。

自1952年高考制度建立60多年来,高考制度与户籍始终处于一种紧密捆绑的状态,“高考户籍制”成为了中国高考最为显著的制度属性之一。20世纪90年代之前,“高考户籍制”在总体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有力的挑战。

但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逐渐推进,人口流动日益频繁,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并且越来越严峻。对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而言,一方面令其返回原籍参加高考具有诸多的不便甚至不可行之处,另一方面在现行高考户籍制下又无法顺利就地高考。

2012年8月底,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对于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异地高考政策提出了明确规定:各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截至2013年1月1日,已有25个省份出台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方案。

山东省在全国率先打破高考户籍限制,从2014年起,凡在山东省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无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高考户籍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外来工随迁子女在城市读书,却不能在城市参加高考,这种现象由来已久。有的孩子甚至在求学地与户籍地都不能参加高考。

由于户口地域差异与户口附加值差异,在招生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如果随迁子女考生在当地报考、录取,意味着当地考生多了一个竞争对手,这对当地考生相对不公。这实际上牵扯出教育公别是招生公平的老话题。

由于多种原因,各地高等教育配置不均衡。生源数量与高等教育不对称的情况客观存在。这本需要教育部做好宏观调控,公平分配。但是高等教育现实分配图景并不能体现公平。

由于招生体制画地为牢,许多全国重点大学越来越地方化,在办学所在地的招生比例高居不下,俨然形成了教育割据的局面。当下,以地域为界限的差别化高考制度越来越成为教育公平的绊脚石,它继续存在下去不合时宜。

2014年7月3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意见》称,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逐步可在当地高考。

2022年户籍全面取消限制

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本轮户籍改革完成后,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将有望在城镇落户。广东、广西、贵州等9省区已在各自制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的落户任务,相加来看已超过5000万人。

《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和实现路径,要求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意见》指出,改革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二是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三是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扩大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意见》强调,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要抓紧出台具体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7月23日,20省出户籍改革意见出台 农业与非农户口统一。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已推行近一年时间,近日网上热传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这是怎么回事呢?

自从6月30日,******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全文对外发布以来,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从户口转移政策看,不少省份出台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宽松;在人口管理方面,建立或完善居住证制度已成为共识,但依照当地不同情况,居住证的“成色”并不相同。至少已有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等20个省区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既定目标,本轮户籍改革完成后,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将有望在城镇落户。

网友表示,本来就不应该把人口进行各种区别限制,建议有条件的情况下一律取消户籍限制,允许人口自由流动。

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已推行近一年时间。记者梳理发现,一年来已有至少20个省份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6月30日,******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一个月后,国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全文对外发布,并敦促各地“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从户口转移政策看,不少省份出台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宽松;在人口管理方面,建立或完善居住证制度已成为共识,但依照当地不同情况,居住证的“成色”并不相同。

多地量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目标

经初步统计,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至少已有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等20个省区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对于改革目标,国版意见设定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大多数省份都在制定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时对此做出重申。

距离实现这一目标还剩下5年左右时间。按照既定目标,本轮户籍改革完成后,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将有望在城镇落户。

广东、广西、贵州等9省区已在各自制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的落户任务,相加来看已超过5000万人。

此外,安徽等省还提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实现目标,多设定为50%以上。其中,江苏省的目标最高: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

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二者的差距主要体现在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群体身上,后者更能体现真实的城镇化水平。我国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60%的平均水平。

在各地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目前仅有河北、青海等地明确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分别为45%和50%以上,符合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所提出的要求。江苏则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到5个百分点。

不少省份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更宽松

在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方面,国版意见提出实行差异化的迁移政策,针对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四个类别做出不同要求。

对照来看,不少省份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规定宽松。

对于中等城市和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版意见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分别为不得超过3年和5年,安徽省缩短到“不得超过1年”和“不得超过3年”。河南、黑龙江、河北也适当缩短了缴纳社保的年限。

国版意见要求“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但贵州省规定,中等城市与小城市、建制镇的落户限制同样全面放开。

此外,国版意见提出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的城镇落户率,吉林省进一步明确,这四类人群在全省各类城镇落户“不受稳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等限制”。

对于人口在5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的落户政策,院提出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在上述20个省区中,约有12地在实施意见中对此明确提及,特别是对省会城市的积分落户政策做出要求。

例如,云南省规定,合理确定昆明市主城区落户条件并推行积分制落户办法;河南省规定,省会城市要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福建省规定,福州市辖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居住证制度成为“平权”载体

在国版意见发布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被外界解读为“里程碑式的进步”。而在“地方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几乎所有地区都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学者更关心的是户口一元化后的平权问题,。智库理事长、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此前表示,需要警惕的是,有些地方即使形式上取消农业与非农界限,但户籍背后的公共服务差距并没有取消。

为弥合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间的权益差距,国版意见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建立居住证制度。意见指出,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上述20个省区普遍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但从已颁布居住证管理办法的地区情况看,申办门槛、附加条件和可享受权益并不相同。

记者注意到,一些地区还明确了随迁子女有在当地参加中高考的权利。

广西、四川、山西、辽宁、江西、江苏、吉林、湖南、贵州等地规定,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新疆自治区的条件更为细致: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4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为基本条件,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户口迁回原籍,高考需要三年户籍吗

我国户口性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口,另外一种是非农户口。而随着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的实施,已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那2022两会户籍制度改革最新消息是怎样的?2022年户籍全面取消限制是真的吗?

一、2022两会户籍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2022年全国两会并未提及户籍制度改革的消息。因为在2014年的时候,国家就公布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就提出,到2020年,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改革制度。而截止到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改为居民户口。从此,农业户口也将退出历史舞台,这意味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差别待遇将逐渐消除。下面土流小编带来2022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提案如下:

1.通州和北三县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

在2022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将提交关于加快构建跨行政区域一体化制度体系,推动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提案。第二条就提到探索与考虑通州区与北三县先行试点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这对于河北省廊坊市的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若一旦实施同城化,意味着北三县的初中生可以报考通州区的高中。因为,众所周知,高考不仅跟学籍有关,更跟户口直接挂钩,你只有北京学籍,没有北京户口,根本不可能参加北京高考。

2.建议用制度代替户籍制度改革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说到:户籍制度和农村集体所有制是紧密连在一起的,要用制度来代替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可以在农村、在其他城市,但是在某一个城市就业和生活了一定时间以后,发给你一个当地的。之后就可以根据来划分城市和乡村人口,以城市住址来登记。如果一个人住址登记在城市,就是城市人口,可以享受当地城市的待遇,同时农村户籍保留不变。

二、2022年户籍全面取消限制是真的吗?

2022年并没有全面取消户籍限制。就比如你在上海工作上班,但户籍是长沙的,只能通过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家等方式进行落户,若没有落户的,买房和小孩读书也是有困难的。就拿小孩读书来说,可能只能就读私立学校,而高考肯定也是需要回原籍的。所以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户籍全面取消限制呼吁度这么高的原因。

总得来说,2022两会户籍制度改革最新消息是有委员建议探索北京通州区和北三县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提议,而2022户籍全面取消限制也不大可能,肯定是要有差异化的。

2019年四川户籍改革方案出炉,四川出台户籍改革方案具体细则

1、户口迁回原籍,高考不需要三年户籍。

2、只要是户口迁出了,那么迁回原籍的话,都是属于异地迁户口的情况。在户口迁入之后,那么才是属于当地的学生。

3、只要是户口可以迁入了,那么只要是在当地高中就读就是可以参加高考的,并不需要被异地高考的政策限制。

4、在即将高考的时候将户口迁入某地区是很难的一件事情,一般会被认为是高考移民。现在很多人为了高考容易会用高考移民的方式,但是如果被查出了那么成绩是作废的,风险较大。

扩展资料

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江苏春季职教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明确

( 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严格控制成都市人口规模,成都市将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享受多项权利

日前,省公布《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我省将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并全面放开除成都市外其余市州的城镇落户限制,让更多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安家的农业转移人口能落户城镇,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

成都将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

根据《方案》,我省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除成都市以外其他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同时严格控制成都市人口规模。其中,成都市将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具体操作方式为:制定统一的居住证积分入户标准,达到积分入户标准的外地来蓉人员可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积分入户人数由成都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需要,进行调控。

对于备受关注的租赁房入户问题,《方案》提出,在除成都市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入户的具体办法,由各市(州)人民制定。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创新人口管理,是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方案》明确,我省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同时健全人口管理信息。

居住证制度是我省户籍改革的重点。根据《方案》,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方案》还提出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让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在健全人口信息管理上,我省将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积极推进覆盖全部实有人口、以公民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为更好管理流动人口,我省还将推动制定《四川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各县(市、区)要在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点,按照流动人口500:1的比例配置流动人口协管员,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由地方全额保障。

不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我省将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出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方案》明确,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

我省还将取多种方式,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这些权益包括: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生育服务体系;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等。

什么是高考户籍制度?

摘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2020年北京高考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环球网校快问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江苏春季职教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明确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江苏春季职教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明确的具体内容吧!

江苏春季职教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明确

一、什么是春季“职教高考”

2019年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其中要求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把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我省结合实际,出台《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起高等职业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等不同群体,实行分类考试招生,逐步实现分类考试录取作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其中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试都在春季先后举行,称为春季“职教高考”。

二、春季“职教高考”的主要内容

实施春季“职教高考”的目的是通过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选拔培养规律,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搭建各类人才选拔培养立交桥。其主要内容是:

一是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对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高职招生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结果,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院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考试或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如果高中毕业生未参加春季“职教高考”或未被录取,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参加6月份全国普通高考。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自2021年起,我省部分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纳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

二是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对具有我省户籍或取得我省学籍,且符合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高职招生院校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选拔方式。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而言,可以通过参加对口升学的统一考试,报考省内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也可报考省内高职院校;未参加对口升学统一考试的,还可凭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高职院校录取。

三、春季“职教高考”有利于减轻学生升学压力

职业教育发展好了,能够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并有效分解普通高考升学的压力,避免“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现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造更好的条件。可以说,推进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建立春季“职教高考”制度减轻了部分学生的升学压力。

相比6月份的全国普通高考,春季“职教高考”更加注重对学生的职业适应性能力、动手实践能力以及综合素质水平等方面的考查,文化课考试难度相对较低。同时普通高中学生如果参加春季“职教高考”没有被录取,仍然可以参加后面的全国统一高考和录取,这将切实减轻考生的备考压力。另一方面,春季“职教高考”的实施有利于防止“一考定终身”现象,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升学发展选择渠道。2021年起,我省部分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将纳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在春季进行招生录取(即春季“职教高考”)。本科层次高校的加入不仅让考生的选择范围进一步扩大,而且也为成绩较好的学生提供了更好的升学去向,能够更好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

四、春季“职教高考”能够更好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我国是制造业大国,需要大量高级技能型、专业应用型人才。广大高职院校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升办学实力,建设了一批国家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培养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性人才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形势稳中向好,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逐年增强。从近年来实际招生情况看,很多考生和家长也在不断转变思想观念,越来越看好职业教育。春季“职教高考”的实施可以推动学生结合个人的兴趣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提前谋划个人未来发展方向,更早开展职业生涯规划,促进个人更好成长成才,拥有更为出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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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户籍制度是指国家规定高考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进行高考并且报考高校的一种制度。高考户籍制度是中国国情的产物,是一种尽可能公平地让人们享受平等教育权利的制度。

中国恢复高考以后,虽然实行的是全国统一考试,但实际上依然是以省、市、自治区为录取单位。教育的分配是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在一个省、市、自治区以内,它是相对平等的竞争,但是在省、市、自治区之间它不是一个公平的竞争。大学招生名额是划分到省、市、自治区的。在这样一个格局下,各省、市、自治区之间录取分数线就形成差异。从17年恢复高考后这个问题就一直存在,根本上是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配置高等教育和公民要在中国范围内选择教育这两者之间的矛盾。

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由于制度设计落后导致的教育问题却有扩大化的趋势。对于孩子高考权的问题,由于和户籍制度挂钩,常常连同户籍制度一同诟病,被当作是北上广等大城市“歧视外地人”“排外”的标志。在这些大城市工作的外地人觉得委屈,本地居民也觉得不平,原本并不存在的本地与外地之别,就在长期的分配矛盾中生成了。

由于城市和农村、大城市和小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贫富差距也就成为现实存在。面对这样的情况,国家宏观调控应该是在教育等方面向弱势地区和领域倾斜,从而实现相对的公平。而现实却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赢者通吃。这就是经济学上经常提及的“马太效应”,这一效应在教育领域更为明显。城市子弟,自小得到的国家教育经费就多,国家将有限的教育经费基本投资在城市里,高考得到特殊照顾的还是他们,相反,农村的孩子,尤其贫困地区的孩子,不仅在培养经费上严重受到歧视,在升学、就职等更遭不公平待遇。

当然无论是分配,还是人口流动,归根结蒂都要谈到户籍制度。虽然除了北上广这样的一线大城市,外地人入户的门槛已经渐渐放低,但是,以户口作为分配依据的户籍制度逻辑其实并没有改变,无论是买房、买车、婚育医疗还是孩子上学都与之挂钩。户籍制度不改变,不管是全国统一高考还是给予特别的政策支持,都无法最终解决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这也是无论外地家长如何呼吁,时评作者和学者如何鞭挞,高考户籍仍有市场的根源所在。尽管张千帆要求审查高考户籍限制是否违背教育法有关教育平等权的规定,但高考户籍的合法性来源是户籍制度。即便是教育法中的教育平等权和户籍制度相左,在我国没有违宪审查制度的前提下,孰能胜出其实早有定论。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有2亿2千多万人离籍地迁居异地工作或生活。而以北京市为例,根据有关学者的统计和推算,北京在现有120万中小学生,而父母在北京工作的适龄留守儿童就有90万,而且这90万儿童的父母并不仅仅是我们一直所说的弱势群体打工人群,还包括相当一大部分在城市定居、有稳定工作和收入,为城市贡献大量税收的都市白领。而且少有所养本为人性,再加上留守儿童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优秀的生源不断流失国外的现象,高考户籍、高考移民等问题已经成为了新一型的“城市之困”,高考户籍要改实则是大势所趋。

在改革和发展为主题的时代,免不了有一些向下的力量拖着后腿。在教育公平问题上,比如旨在推动公平的加分制度为权钱收买,变了味道;比如旨在改善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民间方案被误读成挤占教育。

文章标签: # 高考 # 户籍 #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