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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贫困县高考加分吗,福建贫困县高考加分

tamoadmin 2024-05-31 人已围观

简介1.贫困县加分是怎么加的2.高考贫困县加分政策20223.贫困地区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第四十四条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第四十五条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

1.贫困县加分是怎么加的

2.高考贫困县加分政策2022

3.贫困地区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福建贫困县高考加分吗,福建贫困县高考加分

  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第四十四条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第四十五条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聚居地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的回族聚居地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第四十六条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

第四十七条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公安系统和司法行政机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公安系统和司法行政机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公安系统和司法行政机关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

3。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第四十八条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考时,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第四十九条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按其中惠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五十条符合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多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20〕3号)执行。

贫困县加分是怎么加的

贫困县所谓的高考加分政策是指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一般来说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计划的资格:

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一、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法律依据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高考贫困县加分政策2022

贫困县所谓的高考加分政策是指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一般来说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计划的资格: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国家级贫困县,又称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 ,是国家为帮助贫困地区设立的一种标准。目前共有592个国家贫困县(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区、旗、县级市)。国家为扶持贫困地区,设立国家级贫困县标准,资格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审批工作共进行过三次。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有不同评定标准,称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2012年3月,国家级贫困县调整名单出炉,调出38区县,但总数不变。

贫困标准又叫贫困线。关于贫困线的计算前文已经介绍了。在贫困线的基础上,就可以确定贫困的标准了。我国的贫困标准有两个:一个是贫困县的标准,一个是贫困人口的标准。  

贫困人口标准。我国确定贫困人口的标准,不是国际通行标准,也不是相对贫困标准,而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确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即维持简单再生产和基本生存的标准。 1986年国家确定中国农村人口的最低生活标准是 204元,约数就是200元。1995年,这个标准进一步调整为530元。这就是现行的没有解决温饱问题贫困人口的标准。  

贫困县标准。贫困县的标准从严格意义上说是一个工作标准。我国第一次确定贫困县是1986年,其标准是:以1985年统计数字为基础,农村人均年纯收人低于 150元的县、低于 200元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对中国革命作出过巨大贡献、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老革命根据地(如延安、井冈山、沂蒙山)放宽到300元。根据这个标准确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为 331个。 1994年,国家制定“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对国家扶持的贫困县进行了较大的调整。调整的标准是“四进七出”,即1992年全县农业人口人均纯收入低于400元的列入国家贫困县,1992年全县农业人口人均纯收入超过700元的县退出贫困县行列。这样,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增加到592个。

法律依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贫困地区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教育部发布《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规定明确,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此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一、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1)省级优秀学生;

(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6)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二、降分录取不得超过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另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注:具体加分政策以本省当年公布信息为准。

法律分析: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农村、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民族等地区县及县以下优秀农村学生,安排招生计划5万名。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教育部今年还将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四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条 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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