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分数线 分数线

高考残疾考生录取学校会知道考生残疾吗?导员会知道吗?_高考残疾考生

tamoadmin 2024-05-20 人已围观

简介特殊考生的资格申报与审核 以下特殊考生须在网上信息填报时上传申报和证明材料并进行特殊资格审核,符合多项资格的可依次申报。 (一)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与审核。 残疾人考生网上报名时首先选择本人残疾类别(共8个类别,分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考生选择其中的1项),填写本人残疾证号码,然后选择是否申请提供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合理便利条件。申请提

高考残疾考生录取学校会知道考生残疾吗?导员会知道吗?_高考残疾考生

特殊考生的资格申报与审核

 以下特殊考生须在网上信息填报时上传申报和证明材料并进行特殊资格审核,符合多项资格的可依次申报。

 (一)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与审核。

 残疾人考生网上报名时首先选择本人残疾类别(共8个类别,分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考生选择其中的1项),填写本人残疾证号码,然后选择是否申请提供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合理便利条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考生应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残疾人报考2022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以下简称《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5表1),并上传提交《合理便利申请表》、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合理便利只在网上填报信息阶段申请,考生如需申请多项合理便利应完整勾选申请项目。考生申请的项目经审核通过后于考试中提供,未申请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将不予提供。申请春季高考合理便利的,将在春考知识考试中提供相应便利;申请夏季高考合理便利的,将在包含外语听力考试和等级考试在内的夏季高考考试中提供。

 该工作具体办法按《山东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暂行)(附件5)办理,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据此做好相关工作。

 (二)高考录取照顾考生申报与审核。

 申请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如下类别分别进行登记申报,2022年实际执行的具体照顾政策以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最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为准。

 1.烈士子女考生。

 (1)申报。烈士子女可申请享受高考照顾政策。烈士子女考生填写《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烈士子女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6),经就读学校和县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本人签字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登记表》、烈士证明或证书及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申报。符合照顾条件的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7),经就读学校和县统 战部门审核盖章后,本人签字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登记表》、华侨或归侨或台湾省籍身份证明及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确保证明材料完整后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联合市统 战部门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类考生。

 符合照顾条件的此类考生,包括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1)申报。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退役军人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8),经县级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后,本人签字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登记表》、退役证、自主就业证明或立功证明。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1)申报。考生应在网上填报信息时上传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的5A级青年志愿者证明。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以上4类特殊考生材料,如有上传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等问题,县级招办应主动联系考生核实或补充材料。审核完成后县级招办应上报一份,保留一份(至少保存一年),并将最终审核通过的考生提供的申报材料放入考生档案。上报工作安排如下:2022年3月31日前,市招生考试机构将《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春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9)、《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夏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10)、《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夏季)少年班考生汇总表》(附件11)纸质版和电子版,《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烈士子女特殊考生登记表》《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退役军人特殊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区分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上报特殊考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要完整、准确和规范,不能有空项。要认真研读填表说明,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的分类工作,首先按照享受加分投档照顾和优先录取两大类进行分类,再按每大类中特殊考生小类分类,小类中按考生号排序。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地要认真清理,避免将其材料及数据误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市要制定告知办法并及时通知本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实行四级公示。中学和县级招办分别公示本校、本地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项目名称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市招生考试机构对名单进行复审后进行第三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名单进行再次审查后,在其公示至2022年底。中学、县、市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5.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此类考生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

 6.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7.符合条件的司法警察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其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司法部门负责。

 8.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军人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此类考生的特殊考生申请、审核与上报工作办法另文通知。

 (三)省外高中应届生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审核

 具有我省户籍且学籍在省外普通高中的应届生报考夏季高考,在网上信息填报时应上传学籍所在省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中学籍证明,并上传高中学籍所在省份省级教育相关部门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证明或在我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的成绩证明。县级招办对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和汇总,并于2022年3月1日前将《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夏季)省外高中应届生学考合格成绩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为等级考试选考科目依据。

 (四)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报与审核。

 1.符合条件考生申报。

 网上报名时,参加春季高考的应届毕业生,若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报考条件,应选择是否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按技能拔尖人才录取时,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成绩不计入总分)。

 选择参加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须填写《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附件13),经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审查盖章后,本人签字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与上报。

 参加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的考生,获技能大赛奖项的须交验获奖证书及应届毕业生证明;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的须交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劳模证件(同等荣誉称号必须是文件规定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

 县级招办对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市招生考试机构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于2022年2月底前将《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附件14)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材料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公示。

 符合技能拔尖人才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级招办公示本地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其公示至2022年底。县、市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残疾学生高考录取政策一是通过普通高考的方式进入普通高校,这类考生的残疾类型以肢体残疾为主;二是通过单考单招的方式进入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这类考生多有听力或视力障碍。历年被录取的残疾考生以肢体残疾类型为主,听障、视障考生的数量虽相对较少但也在逐步增长。在学历层次上,残疾学生进入高校主要还是在接受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且二者数量规模相当。

教育考试机构应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一)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含大字号答题卡)或普通试卷。

(二)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三)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盲杖、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四)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五)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六)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七)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八)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 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九)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

(十)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

(十一)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

(十二)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第十三条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组织专门的学科评卷小组,对无法扫描成电子格式实施网上评卷的残疾考生答卷进行单独评阅,评卷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盲文试卷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组织具有盲文翻译经验、水平较高且熟悉学科内容的专业人员(每科目不少于2人),将盲文答卷翻译成明眼文答卷,在互相校验确认翻译无误后,交由各科评卷组进行单独评阅。盲文答卷的翻译工作应在评卷场所完成,并按照高考评卷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

《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育考试机构应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一)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含大字号答题卡)或普通试卷。

(二)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三)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盲杖、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四)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五)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六)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七)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八)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 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九)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

(十)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

(十一)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

(十二)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第十三条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组织专门的学科评卷小组,对无法扫描成电子格式实施网上评卷的残疾考生答卷进行单独评阅,评卷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盲文试卷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组织具有盲文翻译经验、水平较高且熟悉学科内容的专业人员(每科目不少于2人),将盲文答卷翻译成明眼文答卷,在互相校验确认翻译无误后,交由各科评卷组进行单独评阅。盲文答卷的翻译工作应在评卷场所完成,并按照高考评卷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文章标签: # 考生 # 考试 # 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