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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考招生简章-辽宁省高考招生简章公布

tamoadmin 2024-08-14 人已围观

简介1.2022年辽宁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2.2022年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3.辽宁传媒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4.2019年辽宁高考新政策消息汇总5.2019年辽宁高考报名条件(已公布)2022年辽宁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高考# 导语 考 网我根据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得知,2022年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2022年辽宁高考录取加分

1.2022年辽宁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2.2022年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3.辽宁传媒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4.2019年辽宁高考新政策消息汇总

5.2019年辽宁高考报名条件(已公布)

2022年辽宁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辽宁省高考招生简章-辽宁省高考招生简章公布

#高考# 导语 考 网我根据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发布“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得知,2022年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2022年辽宁高考录取加分照顾政策已公布,具体如下:

1.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并作为录取依据。

 2.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录取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适当降低分数投档录取,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专科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3.民族班只录取有民族班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4.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退役的残疾军人,参加全国统考录取批次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当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参加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6.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面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3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8.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9.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10.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11.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的一种。

 凡符合第14条、第15条、第17条(不含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第18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符合第16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由省招考办根据考生所填写报名信息和有关条件筛选考生提供给有关部门审核,经省地校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符合第17条中的公安烈士子女考生,由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符合第19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由应急管理部有关部门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

 13.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的使用,调整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档案管理,招生调整等重要决策要做好集体研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高校调整应在有关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由省招考办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数、考生志愿及分数进行投档。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指名录取考生或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省级招办不得为争取调整数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高校招生来源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高校招生来源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招考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未完成的生源,须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14.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5.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16.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招考办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省招考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普通高校录取考生名册须经省招考办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印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招考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1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18.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招考办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被外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我省新生,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有关高校的要求执行。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招考办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19.我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或换录。

 20.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招考办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21.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另行公布。

2022年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2022年 辽宁 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 高考 或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对口升学 考试 的考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 工作 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承认高考体检结果, 新生 入学后体检。

3、2022年所有单独招生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无耳聋;体重在正常标准内;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史,肝功能正常;五官端正、面部无缺陷;举止端庄、形体匀称,四肢发育正常、无缺陷,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形腿、“O”形腿;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色斑等。

4、中职 毕业 生招生的专业对中职毕业生所学专业没有要求。

5、 体育 特长生要求必须是国家 二级 及以上运动员(必须同时具备体育竞赛成绩 证书 和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 书 )。体育特长生报名时,须将、比赛成绩证书和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以“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ltyzsjyc@163),以备审核。

二、单招

2022年学校单独招生专业18个。招收高中毕业生18个专业,招收中职毕业生11个专业。

注:在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体育特长生30人,招生项目为足球(男生)、篮球(男生)、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皮划艇及冰雪项目。

说明:

1、考生最多可填报六个专业 志愿 。

2、体育特长生的报名条件是高中毕业生,考生必须是国家二级及以上的运动员(以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为准)。

3、报考与中兴通讯合作办学的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三个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其他专业。

4、各招生专业收取 学费 标准均为5000(元/年/生),住宿费900元(元/年/生)。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三个专业由我校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除学费5000(元/年/生)外,企业加收培训费4500(元/年/生)。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 学习 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说明:

1、考生最多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

2、报考与中兴通讯合作办学的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两个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其他专业。

3、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均为5000(元/年/生),住宿费900元(元/年/生)。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两个专业由我校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除学费5000(元/年/生)外,企业加收培训费4500(元/年/生)。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报名、资格审查、缴纳考务费、打印准 考证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本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审查、缴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均在网上进行操作。

1、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3月28日—待定(报名截止时间请关注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报名网址:://.lntdxy

2、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学校网站查询。

资格审查查询时间:待定

3、缴纳考务费、打印准考证

(1)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 120元

(2)缴费时间:3月28日—待定(缴费截止时间请关注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网址:://.lntdxy

(4)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

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系统24小时开通)。

没有缴纳报名考务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 成功 后,费用一概不退。(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原件)。

四、考试

1、高中毕业生

笔试(文化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科目:语文(满分150分)、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50分),总分55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提纲报名开始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网址:://.lntdxy

2、中职毕业生

笔试(文化课考试+职业技能考试) :

考试科目:数学(满分150分)、语文(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0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150分),总分550分。

职业技能考试提纲报名开始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网址:://.lntdxy

注:

(1)鉴于当时疫情防控形势,做好防护。

(2)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考试地点: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29号)。

(3)考生必须遵守考试规则,服从考务人员管理,如有违纪、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录取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 计算机 网上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考生成绩

1、高中毕业考生总成绩由文化课总成绩(满分4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50分)组成,满分550分。

2、中职毕业考生总成绩由文化课总成绩(满分400分)+ 职业技能考试(满分150分)组成,满分550分。

(二)录取原则

1、高中毕业考生

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不低于120分,总成绩不低于200分。

2、报考与中兴通讯合作办学的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三个专业的高中毕业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100分,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3、中职毕业考生

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不低于90分,总成绩不低于160分。

4、体育特长生

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总成绩不低于110分,体育特长生按总成绩单独排序,优先按第一志愿录取。

5、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成绩相同再依次录取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六、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经省招考办审核如出现考生被我校和其他院校同时预录取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我校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否则不能被我校录取。

3、预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

七、学生入学后的相关政策

1、被录取学生入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条件,学校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2、学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省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奖励。

八、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具体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十一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2、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 自主招生 “十严格”规定、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九、申诉及举报方式

学校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416-3920578。

十、其他事项

我校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

辽宁传媒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学院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邮编:110136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334256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9268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5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2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808.08万元,图书56.07万册。

二、特别说明

分省主要面向东北、华北及中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

在使用预留时,我院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普通类预留1%,艺术类预留15%。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30310

动画

四年

文/理

艺术学

130404

摄影

四年

文/理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文/理

艺术学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文/理

艺术学

130506

公共艺术

四年

文/理

艺术学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四年

文/理

管理学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文/理

文学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文/理

文学

670101

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670101

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技术)

三年

670108

雕塑艺术设计

三年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670201

表演艺术

三年

670204

服装表演

三年

670207

编导

三年

670307

主持与播音

三年

560104

室内设计技术

三年

560105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560106

园林工程技术

三年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三年

610204

服装设计

三年

620403

营销与策划

三年

四、毕业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传媒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执行《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规定。

3、我院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和省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

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本科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参加省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艺术类综合分:专业课40%+文化课6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名额时,若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专科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参加本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辽宁、黑龙江省:服装表演、表演艺术;吉林:服装表演、表演艺术、编导、主持与播音)需参加我院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按考生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我院承认其他院校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名额时,若文化课成绩并列,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3、普通类本科、专科录取原则:

(1)按照顺序志愿调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2)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考试规定录取分数线,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七、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本招生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院招生专业及招生最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联系电话:024-845555、845666

学院网址:://.fzcollege.org

辽宁传媒学院

4月10日

2019年辽宁高考新政策消息汇总

1、一本取消AB段三本并二本

 从起,辽宁取消本科一批A、B段的设置,统一为本科一批;本科三批合并到本科二批。艺术类、体育类招生也同时进行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的合并。

 批次合并后,适度增加平行志愿院校数量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的次数,具体如下:

 本科一批的平行院校志愿数量由5个增加为7个,

 二批本科的平行院校志愿数量由7个增加为9个;

 高职(专科)批仍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不变。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均进行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上述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2、美术类专业招生首次实行平行志愿

 艺术类本科二批分为两个阶段录取,使用辽宁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规则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使用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和其他艺术类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二批第二阶段,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

 3、体育类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

 ,辽宁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在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各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4、辽宁19县学生可列入高校农村单招

 ,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辽宁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招生的实施区域确定为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和民族自治县(市):

 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新、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原、新宾、西丰、本溪、宽甸、凤城、北镇等19个县(市)。

 5、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

 从起,辽宁省将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为辽宁省农村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6、农大、辽宁工程大招生执行一本线

 此前,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安排在本科一批录取,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7、外语听力不计入高考成绩

 外语科目听力部分考试满分为30分,外语听力考试不计入高考成绩,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

 8、高考时间不变

 4月19日,辽宁省招考办正式发布《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辽宁高考时间,仍为6月7、8、9三日。

 9、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理综合”。

 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均各300分,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10、高考志愿用网上填报的方式。

 辽宁高考志愿用网上填报的方式。

 为便于考生及社会了解,yjbys就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主要政策调整、操作流程变化等情况,做了简单的汇总,说明如下。

 1合并招生录取批次

 根据《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有关精神,辽宁省定于从起,取消本科一批A、B段的设置,统一为本科一批;本科三批合并到本科二批。艺术类、体育类招生也同时进行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的合并。

 批次合并后,适度增加平行志愿院校数量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的次数,具体如下:

 1.本科一批的平行院校志愿数量由5个增加为7个,二批本科的平行院校志愿数量由7个增加为9个;高职(专科)批仍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不变。

 2.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均进行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上述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2美术类专业招生首次实行平行志愿

 为顺应考生及家长意愿,提高考生的志愿满足率,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经过可行性研究,,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二批中使用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并执行本省统一投档规则的高校范围内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具体做法是:艺术类本科二批分为两个阶段录取,使用辽宁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并执行本省统一投档规则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和其它艺术类院校(专业),安排在本科二批第二阶段,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

 3体育类专业招生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

 为顺应考生及家长意愿,提高考生的志愿满足率,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难度,,辽宁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在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各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4针对辽宁省农村学生录取政策的调整

 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辽宁省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招生生源范围略有调整。在总结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该省实际,,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辽宁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招生的实施区域确定为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和民族自治县(市),即: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新、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原、新宾、西丰、本溪、宽甸、凤城、北镇等19个县(市),考生学籍和户籍均在实施区域内且在同一县(市)即可报考(其他如户籍、学籍时限要求等条件不变)。

 5辽宁省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从起,辽宁省省将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为该省农村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考生报考须具备的条件为:符合当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户籍在我省县(含县级市)范围内;高考成绩(投档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上。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志愿填报纳入全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承办院校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6两所大学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分数线,不再实行降分录取

 此前,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安排在本科一批录取,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直到录满为止,不参加“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两校针对本省合并招生录取批次的情况,考虑学校的定位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不再执行降至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政策,而是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国家、省关于本科一批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及要求,如有剩余招生,将按规定进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2019年辽宁高考报名条件(已公布)

报名条件

 (一)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基本资格(以下简称基本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辽教办发〔2017〕75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起,我省考生以“具有同等学力”基本资格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时,须提供由省教育厅颁发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书。

 社会考生获取辽宁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书的具体办法详见《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1〕1号)。

 (三)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在辽宁省出生(即号码的前两位为“21”)且具有辽宁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只有在其户口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并参加考试,才能享受相应的高考加分政策,在其他地区报名、考试不享受高考加分。

 (四)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高中学籍为三年(截止到高中毕业),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且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满一年(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五)来辽宁省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六)实行本民族语和汉语“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的朝鲜族或蒙古族学生和经辽宁省教育厅同意在非少数民族高中附设蒙生班学习的蒙古族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考“民族语文”、“汉语”学科考试。

 (七)报考有关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必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

 (八)考生报考少年班须达到上述(二)、(三)、(四)所列我省高考报名有关条件之一并符合有关高校当年少年班招生报考要求,同时,考生须在有关高校的测试合格名单或拟录取名单中。考生如需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学校少年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九)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十)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级招考部门审核,主要领导审定,报省招考部门备案。

 (十一)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考内地普通高校,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不必在辽宁省参加高考报名。

 (十二)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高考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十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取强制措施或正在者。

 (十四)若教育部2019年下发文件调整报名条件,我省将依据调整条款对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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