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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在线报名
tamoadmin 2024-07-06 人已围观
简介1.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2.浙大自主招生详情3.浙江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4.2021浙江大学考研报名时间?5.浙江大学成考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能否详细介绍?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
1.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2.浙大自主招生详情
3.浙江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4.2021浙江大学考研报名时间?
5.浙江大学成考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能否详细介绍?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
招生组别
招生专业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非高考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理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工程力学
物理
理科
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
物理与化学
基础医学类
基础医学
化学与生物
人文历史类
历史学、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历史或地理
文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入围校考办法
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学校考核
我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
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
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
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
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我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
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58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0571-88981979
电子邮件: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招生网: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 0571-88981497, 邮箱:jjjc@zj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2019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一、浙江大学自强计划单独招生应该没有考试,只要通过审核就可以在高考后报考。
二、浙江大学自强计划单独招生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教学〔2016〕6号文件要求,5月15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初审。
2.考生材料审核: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16年5月31日后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浙大自主招生详情
教育部院校代码:10338浙江院校代码:0008
u具有118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
u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u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u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u被列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u荣获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u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
u设立“理工实验班”,配备导师、个性培养、专业任选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促进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拓展对不同特长、潜质考生的选拔渠道,现就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为C等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P等及以上。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满分为110分(计分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共11门),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在达到以下几个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二)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第一发明人)。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全国优胜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三)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且具有艺术特长(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的考生:参加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复旦大学 、 浙江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等5所高校举办的中学生艺术周或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等活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并获得三级及以上证书。
(四)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50分及以上,且具有体育特长(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五)除上述专项或特长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由我校“三位一体”专家委员会评估认证决定是否给予报名资格(不受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限制)。
三、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数240名,其中理科200名、文科40名。
科类
分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
理科
数理化生类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10
应用物理学
10
应用心理学
5
纺织类〔纺织工程(纺织技术与贸易、针织工程与贸易、纺织品设计方向)、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20
包装工程
15
轻化工程(染整工艺与设计、生态纺织化学品、纺织贸易与检测、造纸工程方向)
20
生物技术
15
生物制药
15
工程技术类
数字媒体技术
10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工程)
15
电气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1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10
工程管理
10
建筑学
5
工业设计
10
经管类
经济与贸易类(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
10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10
理科合计
200
文科
经管类、人文类
经济与贸易类(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
5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5
法学
7
公共管理类
7
英语
8
传播学
8
文科合计
40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通过 浙江理工大学 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分科类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月30日(上午10:00)至2月28日。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生成《 浙江理工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
(二)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在3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 浙江理工大学 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写明“三位一体报名材料”。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 浙江理工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4.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登记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特别提醒:为确保材料寄送安全,只接受EMS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其他快递公司寄送。所有书面材料须以A4纸大小,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五、中学校长推荐计划
浙江省中学(须有高中毕业生)校长(仅限校长本人)可实名推荐1名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学校长推荐计划考生以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从高到低为序,按不超过我校“三位一体”总计划20%的比例,优先直接获得来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信须包含本校2014届高中毕业生数和高考一批上线率,应届高中毕业生数,预期一批上线率,以及所推荐的学生在本校2015届毕业生中分科类(理科或文科)成绩排名和推荐理由,经校长本人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方为有效。
六、选拔程序
(一)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按照专家对书面材料评分从高到低,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书面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7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30%)
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二)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3月22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和素质特长成绩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20分。其中笔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满分为100分;素质特长成绩是考生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满分20分(具体项目和计分见附件)。面试由五位专家独立评价,考试过程全程录像。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三)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核准备案。
七、录取办法
(一)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文理科志愿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 浙江理工大学 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三位一体”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文理科不得跨科填报。
(二)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当志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先分科类按招生计划1:1确定预录取人选,再进行专业投档,若预录取人选中有因综合分低、志愿专业投不进且不服从调剂被退档的,则按综合分再顺延录取至额满。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包括自选综合科目)获得A等较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志愿专业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50%(三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满分为110分(计分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共11门),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
(三)若分科类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110%,则该科类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八、其他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本简章同时在 浙江理工大学 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上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为准。
九、****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地铁:文泽路站(A出口);公交:B支4、K901、K320、K328、K210(夜间)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浙江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正在等待教育部的审批 要到11月中旬公布,一般12月报名,通过初审的2月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会参加面试。
上一届的
浙江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11年继续开展本科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作进行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综合素质高,视野宽广、思想独立、勤于追索、勇于创新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名采用中学推荐、学生自荐两种形式。浙江大学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一、报名范围
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理科在所有省份进行;文科在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9个省(市、自治区)进行。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AA测试)报名系统”,请务必详细阅读报名步骤和考生须知,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提交信息。
2、书面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列次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a.《2011年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b. 由本人亲笔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字数在1500字以内。
c. 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材料邮寄:
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一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信封上请注明“自主生”字样。材料寄达情况可在“报名系统”查询,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加AAA测试的学生名单。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
2、统一学业能力测试:
(1)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将在30个省(区、市)的33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生可就近自由选择,一经选择确认,不能更改。
(3)考试科目
文科:阅读与写作(200分)、数学(100分)、人文与社会(100分)。
理科:阅读与写作(200分)、数学(100分)、自然科学(100分)。
3、面试:
我校将根据AAA测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兼顾地区”的原则,统筹确定面试资格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自主选拔资格认定
1、根据有关自主选拔文件要求,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根据考生AAA测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认自主选拔资格。我校与获得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
2、经确认后的考生名单,我校将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考生所在中学也应在校内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3、我校认定的自主生,均需参加2011年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必须填报浙江大学。在高考录取时,按照与我校签订的书面协议,享受相应的优惠分值(10~40分)。
五、工作时间表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30日8时至12月30日22时。
2、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1年1月6日。
3、网上确认考试截止时间:2011年1月16日。
4、AAA测试时间:2月19日,详见“报名系统”。
2021浙江大学考研报名时间?
浙江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浙江大学官网发布的《浙江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整理了浙江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相关信息,仅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生类型
2023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3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8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工程类专业、医学院公共卫生(105300)、护理(105400)专业学位招生。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考生除满足上述1、2、3、4条件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
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律硕士综合,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
六、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八、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九、划线与复试
我校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各学院(系)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在学校基本分数线上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十、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体检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一、政审与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二、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请查看招生目录各专业备注栏(没有特别标注的为8000元/学年)。
2、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2)学校设立各项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台及华侨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3)学校设立各项研究生资助,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4)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申请。
浙江大学成考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能否详细介绍?
2021浙江大学考研报名时间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近日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网上报名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有关2021塔里木大学考研报名时间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浙江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有关2021考研报名时间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浙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目前仅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业余的授课方式一般在院校驻地招收学生,安排夜晚或双休日上课;函授教学主要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上课地点在函授站或教学基地,校本部不单独开班。
浙江大学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三种类型: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
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为5年、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制为2.5年、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为2.5年。
1.浙江大学报名办法:按各省规定的报名程序和时间进行。一般各省报考手续分两次。第一次,考生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相关信息,并自愿选择现场摄像的报名点;第二次,考生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按照自己的网报号交报名费及报名材料、摄像,核对信息。两次缺一不可。
现场报名手续:考生本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规定的照顾对象所需的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以后补交证明一律无效。
2.浙江大学报名时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3.浙江大学报名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就近报考。一般在8月中下旬可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报名网址进行报名,9月初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4.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费并填报志愿。
5.实行报名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志愿确认。
(具体报名方法、时间、地点详细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浙江大学成考助学班报名简章:浙江大学成考社会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