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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录取最低排位,广东轻工高考
tamoadmin 2024-06-25 人已围观
简介1.广东专科分数线公布20232.广东大专春季高考录取分数线3.2014高考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是多少4.广东轻工技术学院春季高考录取分数线5.广东高职高考各个学校分数线6.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有。根据广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得知,中职部是设有高中部的,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1.广东专科分数线公布2023
2.广东大专春季高考录取分数线
3.2014高考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4.广东轻工技术学院春季高考录取分数线
5.广东高职高考各个学校分数线
6.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有。根据广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得知,中职部是设有高中部的,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B类、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广东专科分数线公布2023
东莞市轻工业学校没有夏季高考。据相关平台公开信息显示:东莞市轻工业学校有春季高考,没有夏季高考。2018年开始,广东省部分本科院校开始试点招收中职学生,由此打通了中职学子直升本科路径。近日,广东省2021年春季“3+证书”高职高考即“春季高考”。
广东大专春季高考录取分数线
2023广东专科分数线如下:
一、广东2023专科分数线
普通类(历史)的深圳职业技术大学501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515组投档分分别为492分、491分;普通类(物理)的深圳职业技术大学502组、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505组投档分分别为509分、493分。
二、征集志愿程序
1、查询录取结果
考生可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通过百度小程序和粤省事小程序查询。
2、网上填报志愿
经查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有意愿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请于8月6日16:00-7日16:00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
3、填报志愿方式
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以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于8月7日16:00前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广东部分实力强的专科院校:
一、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轻工,是广东省内“泰斗级”专科院校,也是省属唯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双高”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主要培养面向广州现代服务业的文科、艺术类人才和面向珠江西岸高端制造业的工科人才。
二、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是广东省唯一一所以水利电力类专业为特色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其特色学院是: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其中水利工程学院是学校龙头教学二级单位,被誉为“广东水利人才的摇篮”。
三、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是广东唯一一所以培养轨道交通特色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与广铁集团、广州地铁、深圳地铁、东莞地铁、佛山地铁、港铁(深圳)公司等知名企业合作,毕业生出口畅、就业质量高。
以上数据出自掌上高考网官网。
2014高考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广东大专春季高考录取分数线,有如下这些: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分290分。想要学艺术的同学可以报考这所,专科中有小广美之称的一所大学,艺术类是他们的王牌专业,轻化工技术学院是广轻特色二级学院,而且是“大学的第一个网红饭堂”(相对于综合实力没有前两所强,所以把他放第三位啦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分378分。这是广东省开设最多信息类专业的大学,想学计算机相关的同学可以报考哦,同时学校的环境、宿舍的的环境更是杠杠的。(只招收深圳市户籍的学生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分366分。顺德职业技术学院(Shunde Polytechnic)位于广东省佛山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管理、省市共建、顺德政府投资兴建的地方普通高职院校,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分342分。佛山职业技术学院(Foshan Polytechnic)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学校成立于2000年6月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佛山市人民政府举办和主管的一所公立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基地总部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盟牵头单位,佛山市职业教育学会牵头单位。
广东轻工技术学院春季高考录取分数线
2014高考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文科是474分,理科是477分。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80年的职业教育历史。2006年6月学校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07年被列为省级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根据2014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广州和南海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500亩(其中广州校区218亩),校舍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578万元。有实验实训场地面积148205平方米,下设14个二级院系,共有70个专业,130个专业方向。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19700人。
广东高职高考各个学校分数线
最低分290分、最低排位149307名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B类、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试点单位、职业院校本科层次人才培养试点单位,获准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入选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示范校。
学校创建于1933年,原名为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2年广东省内公办本科院校历史类投档最低分数线比2021年下降了5分,由此预判2022年广东省内公办专科院校历史类投档最低分数线普遍下降5分。下面是对2022年广东省内公办专科院校15强历史类
一、2022年广东省内公办本科院校历史类投档
最低分数线比2021年下降了5分,由此预判2022年广东省内公办专科院校历史类投档最低分数线普遍下降5分。下面是对2022年广东省内公办专科院校15强历史类投档最低分数线的预测:
1、韩山师范学院:458分
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437分
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436分
4、韶关学院:434分
5、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423分
6、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418分
7、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417分
8、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412分
9、广东文艺职业学院:408分
10、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408分
1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406分
12、佛山职业技术学院:405分
1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04分
14、广东职业技术学院:403分
15、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400分
二、2022年广东省内公办本科院校物理类投档最低分数线比2021年上升了13分,由此预判2022年广东省内公办专科院校物理类投档最低分数线普遍上升13分。下面是对2022年广东省内公办专科院校15强物理类投档最低分数线的预测:
1、韩山师范学院:453分
2、韶关学院:441分
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423分
4、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423分
5、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415分
6、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409分
7、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09分
8、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407分
9、深圳职业技术学院:404分
10、东莞职业技术学院:392分
1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390分
12、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386分
13、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383分
14、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383分
15、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379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3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新港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邮政编码:510300
广州琶洲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44号;邮政编码:510308
南海北校区:佛山市南海软件科技园信息大道中,邮政编码:528225
南海南校区:佛山市南海软件科技园万锦路,邮政编码:5282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本校商务英语、软件技术专业分别与华南师范大学英语(职业教育师范)、网络工程(职业教育师范)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精细化工技术专业与肇庆学院化学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本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本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相应本科学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相应本科学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的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本校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四条 广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外省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成绩的40%和术科统考成绩的60%计算总分,对投出的考生档案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校在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本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一条 由于民航行业及空中乘务专业工作用人单位有要求,请未达到“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考生,男生身高173~185cm,女生身高162~175cm”基本条件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三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 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 1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食品营养与检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3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3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
咨询电话:020-61230198、020-6123900
传 真:020-61230898
电子邮箱:305@gdqy.edu.cn
学校网址:招生网址:第三十八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谢琼生
监督电话:020-61230812
电子邮箱:gdqyjw@gdip.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