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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单招预录取多久转为录取_单招预录取什么时候能变成录取

tamoadmin 2024-06-20 人已围观

简介1.集美大学招生简介2.武汉大学体育生录取分数线大概多少。。。3.2022年宜春学院招生章程4.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艺术类考什么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单招最低线为160分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我院单招录取最低线为160分。注意事项:(1)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经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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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大学体育生录取分数线大概多少。。。

3.2022年宜春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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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单招预录取多久转为录取_单招预录取什么时候能变成录取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单招最低线为160分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我院单招录

取最低线为160分。注意事项:

(1)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经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后,不再具有统招录取资格。(2)预录取专业完全按考生意愿确定,如还有调整意见,请于6月7日前与我院招生办联系。

(3)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下旬发出,届时考生可在学院招生网查询EMS快递单号。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于年,是教育系统一所成人本科院校,也是全省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主阵地。至今已培养成人本科学生28届、成人专科学生33届、普通专科学生19届,2016年以来与江西理工大学联合开展市场营销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同时为江西培训了一大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这些人才现已成为我省党政干部和企业领导的重要力量以及现代服务业的中坚力量,为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35年的办学发展,省经管院积累了一大批优质的办学资源条件,积淀了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社会好评。

学院现占地面积655.33亩,建筑面积21.02万平方米,教职工403人,馆藏纸质图书69.2万册,现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18个,校外实训基地142个。学院多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综治先进单位、省公共机构节能优秀单位、省普法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省平安校园创建先进单位、工商管理培训质量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经过几代经管人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奋斗,一座现代化的智慧校园、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业校园、生态校园已初步形成。目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院上下正戮力同心朝着创建江西飞行学院的目标奋勇前行。

集美大学招生简介

你的档案已经到了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了,就是它们的学生了,而且你已经收到通知书了,你现在和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没有一点关系。现代技术学院只不过是在欺骗你罢了。它们想骗取你的钱财,所以就用了这种套路。

这是全国统一的录取流程:

1.模拟投档:每批次正式投档之前,省级招办按照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

2.确定投档比例:模拟投档后省级招办及时向高校报送生源分数段分布情况,高校根据模拟结果决定是否追加计划,是否调整投档比例。

3.正式投档:省级招办按照高校调档的要求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高校调档条件的考生的电子档案在网上投递给高校。平行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只进行一次投档。

4.阅档:招生高校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下载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进行审阅,审阅内容包阅括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选项、体检表以及诚信记录等。

5.预录取: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规定和招生章程等,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和退档的结果上传至省级招办。

可见江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正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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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集美大学招生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集美大学(国标代码10390),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二条 学校为福建省属公办全日制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20个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水产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覆盖5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点,68个本科专业。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符合集美大学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毕业证书;符合集美大学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集美大学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 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对校长办公会负责,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即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研究、确定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招生委员会在招生工作中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的作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 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的“十二条禁令”,学校通过招生网(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电话、录取结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地区、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第九条 2015年招生专业、招生地区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招生地区和招生计划

2015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集美大学招生网(或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志愿填报手册。

二、招生计划编制原则及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

1、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根据学校学科发展的规划、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各省的生源情况,按照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2、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

学校按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生人数等额预留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在录取期间,未完成计划根据各省实际上线的生源情况,坚持集体议事的原则,在征得省级计划主管部门的批准后,进行计划调整。

第十条 学习年限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

学习年限以学制为参考,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但具有学籍的时间在原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不超过4年,累计实际在校修业时间在原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不超过2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集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

第十三条 普通本科专业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员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调档并择优录取。

集美大学原则上只录取院校志愿中填报集美大学的考生(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批次除外),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少于计划数时,可录取参考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现。录取新生时按各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进行审核。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 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② 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的要求执行。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2]678号)文件精神,集美大学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4.7(含)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含)以上,无色盲色弱;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5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4.6(含)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含)以上,无色盲。

三、新生入学后须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六条 专业调配原则

一、录取时,学校根据进档生源情况,先行确定部分第一专业志愿生源超过计划数较多的专业为第一轮预录取专业,结合“专业级差”的方式,按1:1进行预录取。

二、第二轮预录取时采用“专业级差”的方式进行调配,在考虑保护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同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生源多的专业可往生源少的专业调剂,录取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三、专业级差的分值设定

集美大学录取时专业志愿级差总分值为7分,即第一专业志愿与参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5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参考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为2分。

四、原则上认可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预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为依据进行调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集美大学按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调配,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以语文、英语成绩排序,理科以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五、江苏生源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为: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另一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科符合选测为2B、必测4C合格。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进行调配。

六、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七、上述专业调配原则若与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有关规定不符,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艺术类专业

1、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专业成绩为福建省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为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预录取,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退档,再由省考试院匹配、确认录取结果。

集美大学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1)美术类专业

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0.4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2)音乐类专业(音乐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若综合分相同,艺术(文)考生按照文化成绩、语文、文综、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艺术(理)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数学、理综、语文、英语依次进行排序。

2、面向福建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考生(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为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

(1)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

(2)美术类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同分时,按照文化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

对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育类专业分统招和单招两类。

面向福建省的体育类统招专业文理兼招,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达到福建省体育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单招专业为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招收对象为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考生,其专业考试由集美大学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专项测试标准进行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省级招生部门组织考试(全国统一时间)。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和专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各专项考生的文体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按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总数的15%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总数的10%的要求,录取时可适当调整和控制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两专业的计划执行数。

第十八条 集美大学各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特殊要求,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属航海类水上专业,从专业特点、就业环境及行业现状各方面综合考虑,较适合男生就读。

第十九条 预科生转入根据当年的招生情况,学校确定相应的专业和计划数供学生选择,专业调配以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

第二十条 除外语类专业仅限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外,其余招生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集美大学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及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一条 2015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

(1)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

(2)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460元/生·年;三、四年级按规定学分及标准收取13000/生·年。

(3)闽台合作本科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等3个专业:15000元/生·年;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18000元/生·年,本项目学生第三年到台湾中原大学学习,学费按当年该校学费标准收取,约新台币11万元/生·年(折合人民币约2.4万元)。

注:若有新增专业,在集美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标准参照上述专业执行,第三年到台湾相关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按当年该校学费标准收取。

(4)其余本科专业:5460元/生·年

2.少数民族预科班

福建省生源:5040元/生·年

省外生源预科阶段学费参照教育部民族司委托的预科培养学校学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告知。

二、住宿费

1、新生入学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550元/生·年至1300元/生·年(公寓)收取。

2、闽台合作学生赴台湾中原大学学习期间,住宿费按当年该校标准收取,6人间约新台币2万元/生·年(折合人民币约4300元);2人间约新台币4.8万元/生·年(折合人民币约1.2万元)。

注:若有新增专业,在集美大学学习期间住宿费标准参照上述专业执行,第三年到台湾相关大学学习期间,住宿费按当年该校标准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退费办法

学生注册足额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参加重新学习课程的学生,中途退出学习的不退学费。

六、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七、学生办理退费时要提供原缴费的有关票据。

第二十三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

一、集美大学学生奖学金

1、适用于所有普通专业(含闽台合作项目专业)学生:一等奖学金 2500元/年;二等奖学金 1500元/年;三等奖学金 1000元/年。

2、适用于航海、农林、水产、师范类专业学生:一等奖学金 3000元/年;二等奖学金 1800元/年;三等奖学金 1200元/年。

二、单项奖及国家、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助学金。

三、勤工助学基金: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校内设置一些岗位帮助学生解决部分经济困难。?

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应凭“录取通知书”向家庭所在地银行或信用社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凭当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个人书面申请于入学报到后由学校根据助学贷款的相关条件统一推荐向学校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纪律检查

第二十四条 招生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检查进档考生的调配以及录取新生的情况。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592-6181580)和电子信箱:jiwei@jmu.edu.cn,查处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和事。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网址:www.jm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592-6181301;传真:0592-6185889;电子邮箱:zsb@jmu.edu.cn。

2022年宜春学院招生章程

分数线是根据大学预定招生人数,比如在某省某专业只招收5人,那就取这个省报这个专业的分数的前5名,然后发布录取分数线。以去年的为例,武汉大学体育生文类分数线350分,理类330分,体育专业成绩控制为60分。

专业的录取分数线绝对不会比这个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低,如果有的话,那一定是招收的国防生或是其他的特招生,他们的录取分数线通常要比较低,但不计入大学录取分数线中。

体育生被高校录取后不能选其他专业,以特长生身份就只能报相关专业: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康复与健康等专业。

武汉大学和武汉体院不是同一大学。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985工程重点高校,武汉体育学院原属国家体委,现为湖北省属体育专业院校。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艺术类考什么

2022年宜春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宜春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宜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新生 。

第三条 学校概要

1.学校全称:宜春学院

2.校址:(1)校本部: 江西 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2)北校区: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北路128号

邮编:336000

3.国标代码:10417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6.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宜春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 就业 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且顺延录取。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 考试 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报考指南和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招生就业处召集相关部门集体研究并报请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根据各专业报考状况,为更好地满足考生专业 志愿 ,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各专业间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十一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 高考 加分和同分排序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在上级政策允许范围内,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同批次、同类型的其他适合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无可调剂专业,则作退档处理。相关 艺术 类专业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要求考生无表达障碍,无色盲、夜盲。

2.美术学与设计学类、动画以及 书 法学专业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文史、 理工 、艺术、 体育 和运动训练单招等分类录取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以当地安排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 分数线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文科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科和不分文理依次按数、语、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则按以下排序方式择优录取:

(1)“3+3模式”省份的“不提科目要求”专业,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3+3模式”省份考试科目有相应要求的,依次按数、语、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3+1+2模式”省份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和“仅历史”专业,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3+1+2模式”省份首选科目要求为“仅物理”专业,依次按数、语、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或校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进档后按以下原则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 =专业分+文化分×40%;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2)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 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3 个专业计划通用,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兼顾考生个人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投档,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4)动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投档,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5)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6)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艺术类专业校考生源不足,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和要求进行志愿征集。

3.体育类专业,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对进档考生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10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 ×100;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4.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及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生源省份政策允许范围内,学校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降分录取,或将计划调剂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

第十六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入校后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必修课以修读英语为主;高考应试日语者,公共外语必修课可申请修读日语;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俄合作项目,专业公共外语必修课为俄语。

第十七条 学校预录取情况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最终录取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十八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签发,招生就业处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制定的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颁发宜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 学费 、住宿费。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农学类专业375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800元/学年,软件服务外包类专业11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其他专业学费4000—5000元/学年,具体 收费情况 请到宜春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500-1000元/学年。如遇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六章?奖、助情况

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继续学习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简称普通专升本)。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专科学生在第三学年可参加专升本考试,经选拔可直接升入本校或省内其他高校本科三年级继续学习,成绩合格后,可获本科文凭。2022年有关普通专升本工作的具体操作与施行,我校将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修读学校开办的非本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其他专业学士学位,符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获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位证的颁发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在同一学科门类下修读相近专业,符合辅修专业毕业证明颁发条件者,可获得我校颁发的辅修专业毕业证明书。

第八章 招生咨询、申诉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六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招生咨询电话:0795-3201926、3201962(兼传真)。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宜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宜春学院网址:

第二十八条 如认为学校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联系电话:0795-3201925。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未涉及的其他内容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单招考试须知

1、现场确认:请考生于3月17日携带身份证到学院图书馆招生办核准信息、领取准考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3月17日17:00前因故不能赶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请与县区负责接待的老师联系,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2、餐宿安排:信息核准后由学校负责安排考生住宿,萍乡地区除莲花县外考生不安排住宿(所有家长不安排住宿)。3月18日早上7:30请考生在入住酒店门口等候学校安排车接到学校吃早餐.

3、考试时间:3月18日上午9:00-11:30参加语文、数学考试;下午14:00-16:00参加综合技能考试。

4、考试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5、成绩公布:3月20-27日公布预录取名单。

招办****:0799-7062207 706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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