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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户口高考有优势吗_新疆户籍高考政策
tamoadmin 2024-06-17 人已围观
简介1.新疆高考加分政策2.学生学籍在吐鲁番,户口在乌鲁木齐,能在现在学校参加高考吗3.新疆籍社会青年高招报考有什么具体政策4.新疆高考政策5.新疆户口的孩子高考有什么政策法律分析:(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2020年普通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普通高中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有三年的学
1.新疆高考加分政策
2.学生学籍在吐鲁番,户口在乌鲁木齐,能在现在学校参加高考吗
3.新疆籍社会青年高招报考有什么具体政策
4.新疆高考政策
5.新疆户口的孩子高考有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2020年普通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普通高中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有三年的学籍档案,有连续三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出生落户在新疆且户籍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3)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小学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并有相关学籍证明材料,有小学或初中毕业后到内地艺体类中职学校就读的证明材料,考生可回新疆报考艺术、体育类等特殊类型院校(专业)。(4)考生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5)考生父亲或母亲是经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考生学籍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并连续实质性就读(须经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批准其父亲或母亲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手续证明)。部队调防干部子女,参照本条规定执行。(6)区外地级以上(含地级)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在援疆工作期间,其子女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两年(高二、高三)并且有在疆就读两年的学籍档案,子女本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允许在疆报考(须由组织部门出具父(母)援疆派遣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非兵团系统,可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兵团系统,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级(含师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就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7)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四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新疆高考加分政策
在新疆高考需要3年学籍。
参加新疆高考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种情况是对户籍和学籍都有要求,第二种情况是只对学籍有要求,参加新疆高考户籍和学籍的要求,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考生及父母或者监护人一方户籍满两年,学籍满三年,可参加新疆普通高考和对口援疆,但是不享受南疆单列优惠政策。
2、考生及父母一方或监护人一方户籍满三年,学籍满三年,可享受新疆高考政策,包括普通院校,南疆单列优惠政策和对口援疆。
3、艺体类特殊考生,考生及父母或者监护人一方,户口在新疆,然后考生在新疆读完小学,小学或初中毕业以后去内地上中职,上完以后可回来新疆参加高考,但是呢,只能报考艺体类的特殊院校。
4、父母一方工作调入新疆,但必须是体制内工作,也就是说是党政机关内或者是事业单位,考生及父母一方户籍满一年,学籍一年,即可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援疆,但不享受南疆优惠政策。
针对学籍要求这块主要是针对来疆务工人员,分为三种情况,但前提是必须满足以下情况: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居住证明,交社保记录或纳税证明,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学籍满4年,可报考疆内的专科,学籍满5年,可报考疆内本科和疆外专科以及对口援疆,学习满6年,可报考疆内疆外的本科和专科院校以及对口援疆,但是不能报考公安类院校。
学生学籍在吐鲁番,户口在乌鲁木齐,能在现在学校参加高考吗
法律分析:新疆日前发布的规定,确定了今年高考录取的加分项目、范围和分值。新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一是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二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三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四是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五是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民语言类招生计划中前述11个民族之外的各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普通类和双语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
法律依据:《新疆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十九条 高校和新疆教育考试院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新疆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疆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新疆籍社会青年高招报考有什么具体政策
原则上新疆户籍可以在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但要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异地高考方案》相关规定。参考文件第二章报考条件与程序。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方案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来疆务工人员参与新疆建设的积极性,坚持既有利于保障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又坚决遏制“投机报考”现象、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和《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新教基〔2013〕5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惠及民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
第三条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各地应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教育、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地做好各自职能工作。教育部门应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考试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应将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应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来疆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居住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提供来疆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章报考条件与程序
第五条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参加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如下:
(一)2014年起,来疆务工人员本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有在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所有本专科院校。
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十二年并有十二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小学、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十二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二)2015年起,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有常住户口,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高一、高二、高三)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四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一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三)2016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二、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高一、高二、高三)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五年并有五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五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两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本科院校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四)2017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六年(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高三)并有六年完整学籍,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经历,父母在疆有六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居住证,有在疆三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第六条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参加普通高考,到普通高中学籍所在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由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审批。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来疆务工人员居住证、住房证明(房屋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二)来疆务工人员务工证明或从业证明;
(三)来疆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表》或纳税凭证;
(五)在新疆就读小学、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新疆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开具证明);
(七)《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阶段学籍审查表》、《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中阶段学籍审查表》;《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情况审查表》。
新疆高考政策
社会青年高考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报考省(市、自治区)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2、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外侨居留证》,可在省招考办指定地点报名
社会青年高考报名流程
1、亲自到县区高招办报名(一般为当地教育局)
2、需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同等学历证明(高中文凭、中专文凭或《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履行填写手续
3、在职干部和工人带学历证明及单位介绍信
4、应安排工作而尚未安排的退伍、转业军人,须持(区)民政部门的证明
一般是填写五种表:《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考生志愿表》、《考生志愿代码登记表》及《考生卡片》,同等学历者还需填写《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
5、社会考生参加高考跟普通高考无区别,区分文、理科
6、报名时需上缴考试费、《报考指导》费、体检费等全部费用
社会青年高考报名年龄限制
1、2001年,高考取消年龄、婚否限制
2、社会青年高考报名照顾加分类型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4)烈士子女;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6)少数民族考生;
(7)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
(8)市级以上单学科竞赛优胜者;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9)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社会考生高考报名时间
1、高考报名时间一般在12月份,16年的报考时间大约在15年12月进行网上报名,以及缴费
2、社会青年高考报名时间,和应届生一样,都是12月上旬。各省略有不同
注意事项
1、注意当地的高考报名时间,一般可以在省高招办公室网站上查得日期,另外在学校的话就不用担心错过了,应届生和往届生报名的时候也是普通高招社会青年报名的时间
2、去区或者县一级普通高招办公室咨询一下,并领取一份同等学历参加普通高招的申请书
3、持身份证去毕业初中(没有高中毕业证的),或者高中(有高中毕业证),盖章证明、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章、户口所在地区级政府章、地方招办的章
4、申请表搞定以后,带上高中毕业证,或者初中毕业证(二者有一即可),高中毕业的要带上会考证好像,还有就是身份证、户口本不能缺,最重要的是带上报名费
新疆户口的孩子高考有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设“普通类”和“单列类”两个类型。“普通类”招生计划面向各民族考生报考,“单列类”招生计划面向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单列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或民族语文。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计划类型: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设“普通类”和“单列类”两个类型。“普通类”招生计划面向各民族考生报考,“单列类”招生计划面向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报考。
第四条:考试科目:“普通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除外语科目外,其他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外语科目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听力部分为必考内容,其成绩不计入高考外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录取参考由高校决定。试卷笔试部分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笔试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外语科目不组织口试。
“单列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或民族语文。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选择应试民族语文科目的考生,不兼报“普通类”,单独设置招生计划。
1、四项全国加分政策:烈士子女(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10分)。
2、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
3、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民语言类招生计划中前述11个民族之外的各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普通类和双语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