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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在青岛就业有补贴么_本科生在青岛就业补贴有哪些
tamoadmin 2024-06-06 人已围观
简介1.青岛应届毕业生补贴2.青岛引进人才政策2021补贴3.青岛大学生就业补贴,如果毕业一年还能领多久4.青岛人才引进补贴5.青岛人才补贴政策20226.2023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7.青岛毕业生补贴政策8.青岛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3法律分析:集中在住房方面。目前,主要是以下人员可以享受住房补贴政策: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
1.青岛应届毕业生补贴
2.青岛引进人才政策2021补贴
3.青岛大学生就业补贴,如果毕业一年还能领多久
4.青岛人才引进补贴
5.青岛人才补贴政策2022
6.2023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7.青岛毕业生补贴政策
8.青岛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3
法律分析:集中在住房方面。目前,主要是以下人员可以享受住房补贴政策: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法律依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人才住房补贴标准细则》 第三条 规定,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人员可在青岛市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新区(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落户。
青岛应届毕业生补贴
只了解到青岛胶州市就业生活补贴补贴范围和条件
(一)国内高校毕业生1.2018年6月11日(含)以后首次来胶就业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申请补贴时须取得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2.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初次申请补贴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3.用人单位为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二)留学回国毕业生1.2018年6月11日(含)以后首次来胶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2.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初次申请补贴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3.用人单位为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他条件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不享受该政策。2.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不享受该政策。3.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到胶州市以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不享受该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经营,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
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青岛引进人才政策2021补贴
政策明确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同时,明确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期限累计计算,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和省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适度向就业工作任务重、财力薄弱地区倾斜,促进不同群体、不同地区间公平就业。
2.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的积极性。
3.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青岛大学生就业补贴,如果毕业一年还能领多久
2021年青岛引进人才政策主要内容为:
为来青在站博士后2年内发放12万元生活及住房补贴;将出站(基地)留青、来青工作的博士后安家补贴,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对来青创新创业,并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在降低落户门槛方面,对经市级认定全职引进的省部级领军人才,及正高职人才可直接登记落户,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并放宽专科、高职校、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毕业生落户限制。
对在青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1200元/月、硕士800元/月、本科500元/月标准,发放36个月住房补贴,列入紧缺急需目录专业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1500元/月、1200元/月的住房补贴。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补贴条件。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其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在“两区”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申请人在我市就业创业,并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青岛人才引进补贴
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500元每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每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每月。
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每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每月。青岛的最多享受36个月。
青岛人才补贴政策2022
青岛人才引进补贴是为了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推动青岛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而设立的一项政策。该政策通过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为引进的人才在青岛市创造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青岛人才引进补贴主要面向高层次人才,包括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以及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有较高学术或技术成就的人才。同时,申请人需要符合青岛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要求,具备在青岛市工作或创业的意愿和能力。
二、补贴内容与标准
根据青岛市的相关规定,人才引进补贴主要包括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住房补贴等方面。具体的补贴标准和金额因人才的层次和类别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高层次人才的补贴金额较高,且补贴期限也较长。
三、申请流程与材料
申请人需要按照青岛市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成果材料等。然后,通过青岛市人才服务窗口或在线平台进行申请。申请过程中,需要填写详细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四、审核与发放
青岛市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人才引进补贴。补贴的发放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确保补贴资金能够及时、准确地到达申请人手中。
综上所述:
青岛人才引进补贴是一项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的政策,通过提供经济补贴为人才创造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申请人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并通过指定渠道进行申请。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补贴。
法律依据:
《青岛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
第三条规定:
青岛市鼓励和支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推动青岛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条规定:
符合青岛市人才引进政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青岛市提供的人才引进补贴,包括安家补贴、科研启动经费、住房补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规定: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2023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2022青岛人才补贴政策标准为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
申请条件为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以上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可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在青就业创业,用人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申请人由创业实体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
财政补贴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保障劳动者的福利而采取的一项财政措施。财政补贴是国家调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杠杆。运用财政补贴特别是价格补贴,能够保持市场销售价格的基本稳定;保证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有利于合理分配国民收入;有利于合理利用和开发资源。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第四条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持发证日期在12个月以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向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失业保险金实际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参保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生效期间,因参保年限不足而审核不通过的申领信息由职工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复核。证书要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可以查询到,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得同时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第五条
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办法。
青岛毕业生补贴政策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青岛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双招双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人才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引进服务蓝谷主导产业发展和建设国际海洋创新高地的各类产业人才,结合蓝谷实际,制订如下政策。 01 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1. 实施顶尖人才奖补政策。充分发挥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对产业发展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新自主培养或全职新引进的顶尖人才,3年内按照20%、30%、50%的比例给予500万元安家补贴;对柔性新引进的顶尖人才,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蓝谷纳税劳动报酬(作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法人代表的,按照企业在蓝谷纳税额与个人占股比例之积)的30%给予奖励。 2. 加大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新自主培养的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给予新自主培养的山东省泰山产业技能类领军人才2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对在蓝谷注册的企业柔性新引进的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蓝谷纳税劳动报酬的30%给予奖励。 3.实施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充分发挥产业人才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驱动作用,按照人才经济贡献给予奖励。对在蓝谷区域内新注册的涉海产业及蓝谷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企业(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或蓝谷年度财力贡献50万元以上)和金融机构中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上的人才,连续3年按照该人才上一年度所形成的蓝谷财力贡献的100%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每个企业或机构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单个企业或机构的奖励对象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当年该企业或机构对蓝谷财力贡献的30%。 02 打造更加系统完备的人才培养发展平台 4.支持产学研用平台建设。鼓励蓝谷企业及科研院所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工作站等引才平台。对蓝谷新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含分站)、流动站(不含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专家工作站的企业或科研院所,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建站(基地)资助。被评为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或取得优秀成果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被评为省级(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按照省、国家级扶持资金1:0.5比例进行配套。 5.鼓励特色人才集聚平台不断发展壮大。加快建设海内外引才引智工作站、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工作站等引才载体,对蓝谷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新设立的经青岛市主管部门认可的海内外引才引智工作站、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工作站,按照青岛市扶持资金1:1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03 构建更加活跃的招才引智工作机制 6.激发用人主体引才育才活力。设立“蓝谷聚才用才”示范单位和“蓝谷爱才育才”先进单位荣誉奖项,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各类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对新自主培养顶尖人才的蓝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自主培养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蓝谷企业,分别按照每人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7.发挥企业引才聚才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产业人才引进中的主导作用,对蓝谷企业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每引进一人给予企业3000元、5000元奖励,新引进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的按照引进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执行。 8.鼓励社会中介机构深度参与招才引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引进全职顶尖人才、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系列工程人选及相应层次优秀人才落户蓝谷企业的机构和个人,根据青岛市评定结果,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引进相应称号专家主持的研发团队、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按上述标准2倍给予奖励。 04 打造更加完善的人才保障服务体系 9. 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多层次广覆盖人才安居保障体系。租赁型人才公寓实现“拎包入住”,首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60%,第二个租期租金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80%,产权型人才公寓销售价格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的80%。院士、国家“*”专家、山东省泰山系列工程人选等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8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连续3年免租。新引进的派遣期内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按照本科每月500元、硕士每月800元、博士每月1200元的标准(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发放最高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对新引进的来蓝谷创新创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蓝谷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15万元安家费用补贴。 10.完善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打造线上和线下一体化人才服务平台,实行人才服务事项“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专员制度,与人才保持密切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设立蓝谷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落实“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待遇落实、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就医保健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05 附则 1.对各行业主管部门、产业事业部新引进的紧缺、急需重点人才以及蓝谷重点服务、建设的人才平台,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2.本政策支持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蓝谷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问题的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事业单位,不享受以上扶持政策。企事业单位需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若被扶持单位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经发放的扶持资金。 3.本政策内容与以往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同一人员、企业、机构获得的相关奖励(资助)出现交叉、重叠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资助)。本政策所称“以上”含本数。本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上级新政策规定执行。 4.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政策由蓝谷管理局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青岛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3
法律分析:高校毕业生就业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如“三支一扶”等),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法律依据:《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创业城市的十条意见》 第六条 已按《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号)规定申领住房补贴但未享受政策期满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领取剩余期限的住房补贴;符合《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号)补贴范围但尚未领取住房补贴的留学人员,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按本通知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青岛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2023如下:
一、对2022年4月25日(含)以前已享受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且享受期未满的,在2022年4月25日以后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可继续申请至补贴期满。
二、对2022年4月25日及以前初次提交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还未审核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按规定享受补贴;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三、请广大高校毕业生广而告之,符合条件还未申请的,于4月25日前及时登录青岛人才网提交补贴申请。
如下:
在中国,“就业援助”是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党和政府各项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就业服务机构为主的有关部门的具体帮助,实现再就业,以此达到增加家庭劳动收入,摆脱贫困的目的。相关制度规定于《就业促进法》第六章。
就业服务机构通过调查了解和帮扶,做到“出现一个发现一个,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帮扶一个解决一个。”就业困难人员只要有就业愿望,并在不挑不捡的情况下能及时得到就业帮扶。
“就业援助”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同,它是一项从根本上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家庭困难的措施。
它也与计划经济时期安置就业不同,而是通过财政、税收等政策扶持,既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又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