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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4年高考,2014高考政策浙江
tamoadmin 2024-06-05 人已围观
简介1.浙江新高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2.浙江高考改革会不会造成物理的尴尬浙江高考加分政策如下:2023年浙江高考少数民族加5分,每年加分政策都是不同的,所以宁波高职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普通类本科分数线首次突破488分,第二段273分! 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打破历史记录,达到惊人的594分。每批高考分数线公布时间为7月1日至8月。各省每批z线公布时间不同。7月10日前后将公布高考前预批的高校投资额度,文理分
1.浙江新高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2.浙江高考改革会不会造成物理的尴尬
浙江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2023年浙江高考少数民族加5分,每年加分政策都是不同的,所以宁波高职高考少数民族加分。
普通类本科分数线首次突破488分,第二段273分! 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打破历史记录,达到惊人的594分。
每批高考分数线公布时间为7月1日至8月。各省每批z线公布时间不同。7月10日前后将公布高考前预批的高校投资额度,文理分业公布投资额度,预批高校很少。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考试随提前审批一起公布,备案分数也会同时公布。
扩展知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考逐步取消体育特长生、奥林匹克竞赛等6项加分项目。
2016年,教育部严禁宣传“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加强对中学高考标语的管理,坚决杜绝任何关于高考的炒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设置的全国性统一考试,每年6月7日-10日实施。
参加考试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和艺术两大类。普通、职业本专科包括普通本科、职业本科、高职专科。2021年高职专科招生人数统计口径发生变化,包含五年制高职转入专科招生人数。
上海、浙江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北京、山东、天津、海南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语文、数学、外语以原始分成绩计入总分,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学以等级换算分计入总分。
补充的是上海市英语一年两考,取最高分。浙江省是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科目中选择3门来学习,选考科目成绩实行等级赋分。
浙江新高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同学你好,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浙江省填报志愿的时间,以最新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2014年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参考》为准。
根据文件通知,这是官方志愿填报资料,有如下权威内容——
1、投档情况
2、平均分情况
3、就业情况
另外一本是 《2014年浙江省招生专业计划》,两本配合使用。一般就是在学校统一征订的,建议同学们早点跟学校拿书。如果没有订到的,也没关系,可以在当当网亚马逊或是陶宝网找一下。
--以上资料来自考试院和个人经验
这样可以么?
浙江高考改革会不会造成物理的尴尬
其他信息:
1浙江新高考启动执行时间 时间 启动时间:2014年入学高一新生 实行时间:2017年 高考科目 语、数、外语(必考) 政、史、地、物、化、生、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七选三)2新高考政策有哪些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二)高职提前招生。 实行考生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 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三)单独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探索把试点范围有计划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1.科目与分值。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分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有效。 语文、数学每门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满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记入考生总成绩。外语不记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600分。 2.录取。 高校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文化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要求,也可提出外语成绩以及其他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四)“三位一体”招生。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 高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进行初次遴选;按照随机匹配、相互制约、全程录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综合素质测试,进行再次遴选;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3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解读 试点方案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试点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内容和要求,将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分年逐步实施。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先实施9类,再在3年内展开至17类。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为什么把学考纳入高考招生选拔体系? 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而且学考实行平时考,一考两用,既用于评价学业水平,又用于高考招生,可以一定程度地缓解考生的统一高考压力。 高考录取会不会主要取决于语数外成绩? 我省方案不会发生这个问题。试点方案考生成绩总分与现行高考“3+综合”相同,语数外分值未变,占比未变。选考科目分值所占比例为高考总成绩的40%,且每科均设有加试题,并将等级细化赋分,提升了选考科目的区分度。 选考科目分值比例的确定,既与这些学科的高中教学时间比例大体相当;又与扩大选择性、体现学生专长、弱化一考定终身等改革价值取向密切相关。必考3门是普遍性要求,而选考3门是学生自身选择,能够反映学生的兴趣、志向和学业专长。 外语与选考科目成绩两年有效期怎样计算? 外语与选考科目成绩两年有效期,是以考生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推两年的时间来计算的,以方便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修习学业和考试的时间。 选考科目什么时候选定?为什么? 每一门选考科目,可由考生自己在考前选择,具体在实际报考该科目时确定。在这个时候来选定,可有利于引导学生在课程学习时就能按个人兴趣特长合理规划和安排,有利于学生在共同的基础上学有所长。如果在考后再来选定,那么很多人会选择把多个科目甚至全部7个科目都作为选考科目参加考试,这势必不利于引导学生专长的养成,也会大大增加学生学习和考试负担。 怎样选报选考科目? 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根据拟报考学校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个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科作为选考科目,每科至多参加2次考试。
不会,?你上大学 或者 报相关理工专业会对你物理学等第做出强制要求 。
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工作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基本内容
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二)高职提前招生
实行考生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
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三)单独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探索把试点范围有计划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1.科目与分值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分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有效。
语文、数学每门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满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记入考生总成绩。外语不记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600分。
2.录取
高校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文化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要求,也可提出外语成绩以及其他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四)“三位一体”招生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
高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进行初次遴选;按照随机匹配、相互制约、全程录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综合素质测试,进行再次遴选;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三、保障措施
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稳步实施各项改革。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一)加强政府宏观管理
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观念,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认真制定综合改革试点的各项细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基础教育评估体系、督导制度,引导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明确高校与政府在考试招生中的权责关系,在发挥高校招生评价选拔主体作用的同时,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各级各类考试招生机构,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统一高考、高中学考、职业技能考试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的科学化水平。
(二)保障招生公平公正
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公开责任,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高校综合素质测试要建立健全各部门相互制约、考评人员与考生随机匹配、纪检监察部门全面监督的机制,严格落实公开公示、涉密工作严格保密、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全程监控录像等制度,确保测试公平公正。
(三)加强宣传咨询指导
加强对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中学生学业规划指导,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创新咨询服务形式,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加强对考生、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公正选才的良好环境。